蒙古人尚右,故以右丞相、右丞居上。
自中书令至参知政事皆称“宰执”
。
六部则各设尚书三员,侍郎二员。
管军的机构枢密院是在平定李璮之乱后设置的。
鉴于“诸侯尽专兵民之权的弊害,忽必烈采取断然措施,罢世侯,置牧守,军民分职”
,中统三年(1262),诏:“诸路官民管理民事。
管军官掌兵戎,各有所司,不相统摄。”
8四年(1263)五月,“初立枢密院,以皇子燕王为中书令,兼判枢密院事。”
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
除四怯薛由皇帝或其亲信节制外,“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
9。
初置枢密使一员(由太子兼任),副使二员,佥书枢密院事一员。
至元七年(1270),在副使之上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佥书之下置院判一员。
二十八年(1291),又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并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
四怯薛各出代表一员,参与院议。
至元五年(1268),立御史台,“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
设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各二员。
御史台直属机构有殿前司、察院,还有内八道肃政廉访司。
“凡大朝会,百官班序”
由殿前司掌握,“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
;“在京百官到任假告事故,出三日不报者,则纠举之;大臣入内奏事,则随以入,凡不可与闻之人,则纠避之”
10。
肃政廉访司初名提刑按察司,承自金朝的按察司,作为地方监察机构,元初被纳入御史台系统。
其巡察地区分为跨地区甚至跨行省的诸道,分别隶属于中央御史台或行御史台。
行台是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构,元代曾在陕西、云南、江浙等地设置。
元廷对宗室诸王赏赐无度,对外征伐频数,国家用度浩繁,而以理财助国为施政中心,至元七年至九年、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三年(1270~1273、1287~1291、1309~1310)三次设立尚书省综理财用,六部、行省皆隶尚书。
在尚书省存在期间,中书形同虚设。
此外,也有大司农司、翰林国史院、集贤院、宣徽院等承自前代的机梅。
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管政务、军旅和监察之外,在元朝中央,还有与之平行的掌管蒙古、回回和藏地事务的机构。
其中包括蒙古翰林院及其所属蒙古国子监;掌管回回历法的回回司天监;掌管也里可温(基督教和基督教徒)的崇福寺;掌管藏地事务的宣政院等。
国初的札鲁忽赤,随着国家统治机构的完备,则转变为专掌皇族政刑的官员,而以大宗正府为其办事机构。
与历代大宗正府不同的是“主要治理诸王、驸马投下的蒙古、色目人刑名词讼等事,时而兼治汉人刑名”
10。
大汗后妃所居的斡耳朵官属,则相当于辽朝的宫官。
怯薛又是与五卫亲军制并行的大汗禁卫军和直属部队。
地方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元人认为:“国制,中书总庶政,是为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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