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陈云又要求过去对潘汉年比较了解的同志,如廖承志、夏衍等写材料,把他们对潘汉年的了解写出系统的、具体的材料交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1年3月,中纪委根据中央的决定开始对潘汉年一案进行全面的复查。
中纪委调阅和详细研究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原中央专案办公室关于潘案的全部材料,并查阅了中央档案馆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有关的历史档案,又向几十位过去与潘汉年一起工作过的同志作了调查。
特别是李克农1955年向中央报告中列举有关潘案的五大反证,对这次复查有很大帮助。
经过一年零五个月时间的努力复查,终于有了结果。
复查结果表明,原来认定潘汉年是&ldo;内奸&rdo;的结论不能成立,应予否定。
根据潘汉年案件复查结果,党中央于1982年8月23日发出文件,向全党郑重宣布:把潘汉年同志定为&ldo;内奸&rdo;,并将其逮捕、判刑、开除党籍,都是错误的。
这是建国以来的一大错案,应予彻底纠正。
为此,中央决定:
一、撤销党内对潘汉年同志的原审查结论,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判,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潘汉年同志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
二、凡因&ldo;潘案&rdo;受牵连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应由有关机关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被定性错了的应予平反,并将他们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和生活困难等善后问题,切实处理好。
党中央还对潘汉年的历史功绩作了高度评价,指出:&ldo;潘汉年同志几十年的革命实践充分说明,他是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久经考验的优秀共产党员,在政治上对党忠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rdo;
1983年2月28日,中共上海市委和市政府邀请潘汉年部分生前的战友和部分受株连的同志参加座谈会,以表达对这位优秀共产党员的深切怀念。
许多老同志在座谈发言中,追忆了潘汉年的历史功绩。
同年4月14日,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特派市纪委筹备组副组长王子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高扬,市委统战部顾问刘人寿,全国电影协会副主席、市文联党组成员于伶和潘汉年的亲友专门赴湖南省洣江茶场,把潘汉年夫妇的骨灰送往北京,安放到八宝山革命公墓。
15日上午,中央领导同志廖承志、陈丕显、王鹤寿等以及潘汉年生前的战友李一氓、周扬、夏衍、阳翰笙等到车站迎接潘汉年的骨灰,并在车站上举行了隆重的骨灰盒覆盖党旗的仪式。
潘汉年平反昭雪以后,根据党中央文件的精神,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又专门成立了潘汉年案件复查办公室,对受&ldo;潘案&rdo;株连的千余名同志的错案进行了全面复查,并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
第02章从&ldo;小伙计&rdo;到文委书记
21从三德里开始的友谊1
1本文原载《新文学史料》1982年第4期。
楼适夷
上海闸北宝山路,有一条弄堂叫三德里,不知现在还在不在,那是在青年时代很值得纪念的地方。
是五卅运动大浪潮过后不久吧,我们几个年轻的朋友自己业余经营的一个小图书馆‐‐上海通信图书馆,办得越来越兴旺,借的一家小烟纸店楼上的房子,再不够我们回旋了,于是找到了这三德里的房子。
&rdo;整幢我们租不起,与&ldo;中国世界语学会&rdo;(也是一个穷团体)合伙,租了那儿a16号的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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