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iddot;乔伊斯曾经非常简洁地断言:&ldo;所谓想象力就是记忆。
&rdo;此言极是,我完全认同詹姆斯&iddot;乔伊斯的观点。
想象力千真万确就是缺乏脉络的记忆片段的结合体。
这种说法在语义上似乎有些矛盾,&ldo;被巧妙组合起来的毫无脉络的记忆&rdo;会具备自己的直觉,具有预见性。
它才应该成为故事正确的动力。
总之,我们的(至少是我的)脑袋里配备着这样的大型档案柜。
一个个抽屉中塞满了形形色色作为信息的记忆。
既有大抽屉,也有小抽屉,其中还有内设暗斗的抽屉。
我一边写小说,一边根据需要拉开相应的抽屉,取出里面的素材,用作故事的一部分。
档案柜里反正有数量庞大的抽屉,当我集中精力写小说时,哪里的哪一个抽屉中装着哪些东西,相关印象就会自动浮现在脑海里,眨眼间就能无意识地找到它的所在。
平时忘却的记忆会自然而然地复苏。
大脑进入这种畅通无阻的状态,是一件非常心旷神怡的事。
换句话说,就是想象力游离了我的意志,开始立体地呈现出自由自在的行动。
不用说,对身为小说家的我来说,收藏在脑内档案柜里的信息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的丰富资产。
史蒂文&iddot;索德伯格导演的电影《卡夫卡》(一九九一年)中有一个场景,杰瑞米&iddot;艾恩斯扮演的弗朗茨&iddot;卡夫卡潜入了一座阴森可怖的城堡,里面排列着数量庞大的带抽屉的档案柜(当然是以那部《城堡》为原型)。
记得看到这个场景,我忽然想到:&ldo;咦,这光景与我脑内的构造没准有相似之处呢。
&rdo;那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诸位有机会看的话,请留意这个场景。
我的脑袋里面虽然没有那么阴森可怖,但基本结构说不定有些相似。
作为一个作家,我不光写小说,还写一些随笔之类的东西。
写小说的时期,会规定好除非有逼不得已的缘由,决不写小说以外的文字。
因为倘若写起随笔,势必会应需要拉开某个抽屉,将其中的记忆信息用作素材。
这么一来,写小说时再想用它,就会出现在别处已然用过的情况。
比如说:&ldo;哎呀,说起来,有人一生气就会大打喷嚏这个素材,我上次在周刊杂志的随笔连载里写过了呀。
&rdo;当然,同一种素材在随笔与小说中连续出现两次也无不可,只是一旦出现这种内容撞车,小说好像就会莫名其妙地变得单薄。
总之一句话,在写小说那段时期,最好保证所有的档案柜都为写小说所用。
不知什么时候需要什么东西,所以尽量节省着用。
这是我从长年写小说的经验中得来的智慧。
小说写作告一段落后,会发现有些抽屉一次也没打开过,剩下很多没派上用场的素材,我会利用这些东西(说起来就是剩余物资)写出一批随笔。
不过对我来说,随笔这东西就好比啤酒公司出品的罐装乌龙茶,算是副业。
真正美味的素材总是要留给下一本小说(我的正业)。
这样的素材积累得多了,&ldo;啊啊,想写小说啦&rdo;的心情好像就会自然而然地涌上心头,所以必须好好珍藏。
又要说到电影了‐‐斯蒂芬&iddot;斯皮尔伯格的《et》里有一个场景,et将储物间的杂物收集起来,拼凑成一个临时通信装置。
诸位还记得吗?像什么雨伞啦、台灯啦、餐具啦、电唱机之类。
我是很久以前看的,详细情节已经忘了,只记得他用现成的居家用品随意拼组,三下两下就大功告成了。
虽说是临时装置,却能和相距几千光年的母星取得联系,是一台正宗的通信机。
坐在电影院里看到那个场景,我钦佩不已。
一部好小说肯定也是这样完成的。
材料本身的品质没那么重要。
至关重要、必不可缺的是&ldo;魔法&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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