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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我好像属于那种不管是什么事情,要改变它的推进方式,总得耗费许多时间的性格。

比如说给登场人物起个名字,我都会思考许久也起不好。

像&ldo;鼠&rdo;啦&ldo;杰&rdo;啦这类绰号倒罢了,但正儿八经的名字却怎么也起不好。

为什么呢?您要是问我,我也不太清楚,只能回答:&ldo;因为给别人起名字,我实在感到害羞。

&rdo;我也说不好,就是觉得像我这样的人竟然随意赋予别人(哪怕是自己编造出来的虚构人物)姓名,&ldo;未免有些假惺惺&rdo;。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觉得写小说这种行为令人害羞。

写起小说来,简直就像把心灵赤裸裸地曝露在睽睽众目之下,令我十分羞赧。

总算能给主要人物起名,按作品来说是始自《挪威的森林》(一九八七年)。

就是说在此之前的最初八年里,我基本一直用无名无姓的登场人物,用第一人称来写小说。

细想一想,这样写小说就等于一直在为难自己,硬把繁琐曲折的规则强加给自己。

可当时却不以为意,满心以为本该这样,坚持了下来。

然而随着小说变得更长更复杂,出场人物再无名无姓的话,连我也感到束手束脚了。

出场人物数目大增,而且还无名无姓,这样一来势必会产生混乱。

于是我只得放弃坚持,横下心来,写《挪威的森林》时便断然实施了&ldo;起名作战&rdo;。

虽然实属不易,但我还是闭眼咬牙,豁了出去。

自此以后给出场人物起名,就不再是苦差事了。

如今更是信手拈来,顺顺当当就能起个合适的名字。

甚至还写了像《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礼之年》那样,主人公的姓名本身就成了书名的小说。

《1q84》也是,从女主人公被赋予&ldo;青豆&rdo;这个名字的那一刻起,情节便像突然得到动力一般,朝前涌动起来。

在这层意义上,名字成了小说中十分重要的因素。

就像这样,每当写新的小说时,我就设定一两个具体的目标,大多是技术性的、肉眼可见的目标,心想:&ldo;好了,这次来挑战一下!

&rdo;我喜欢这样的写法。

解决一个新课题,完成一桩此前做不到的事情,就有一种真实感,觉得自己作为作家又成长了那么一丁点儿,就好比一级一级地爬梯子。

小说家的妙处就在于哪怕到了五六十岁,这样的发展和革新仍然可行,没有年龄的制约。

如果是体育选手,大概就不可能这样了吧。

小说变成了第三人称,出场人物增加,他们各自有了姓名,故事的可能性便愈加膨胀开去。

亦即是说可以让不同种类、不同色调、拥有种种意见和世界观的人物登场亮相,可以描写这些人之间多种多样的瓜葛和关系。

而且最为美妙的,还是&ldo;自己几乎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rdo;。

在用第一人称写作时,也有过这种&ldo;几乎可以变成任何人&rdo;的感觉,不过改为第三人称后,选择范围一下子更宽广了。

使用第一人称写小说时,在多数情况下,我是把主人公(或是叙述者)&ldo;我&rdo;糙糙当成了&ldo;广义可能性的自己&rdo;。

那虽然不是&ldo;真实的我&rdo;,但换个地点换个时间的话,自己说不定就会变成那副模样。

如此这般地不断分枝,我也在不断分割着自己。

并且把自己分割后再抛入故事性之中,来检验自己这个人,确认自己与他者(抑或与世界)的接触面。

对最初那个时期的我来说,这种写法是相称的。

而且我喜爱的小说多是用第一人称写成。

比如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也是第一人称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是杰伊&iddot;盖茨比,但叙述者却始终是一个叫尼克&iddot;卡拉韦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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