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对立统一的两极,像白桔梗和黑骑士。
他们是最衬彼此的人。
将手中奖杯给凌一看,方觉夏的目光不在他获得的荣耀,而是裴听颂的右手,“你什么时候纹的?还藏着不给我看。”
“前天,其实我想等结束了再给你看的。”
裴听颂没有遮掩,大方告诉他,“一起上课的同学在他胸口纹了自己奶奶的照片,我觉得很酷,也想纹一个。
你知道吗?纹身师是个乌克兰人,画画得特别好,就是英文说得很烂,我一个精通中英西三语的天才,都只能跟他用bodyngua沟通。
对了他说,刺青在原始部落代表氏族标记,还有成年的意义……”
裴听颂就像个小孩子,一刻不停地对方觉夏说着他的经历,但没有等他把乌克兰纹身师的故事说完,方觉夏就忍不住发问。
“为什么要纹这个?”
他又对自己喝醉后无意识的行为作出评价,“这一点也不酷。”
“我觉得很酷。”
裴听颂看了看自己的虎口。
舞台上的歌手唱着非常动情的抒情曲,他向方觉夏靠近,“低头。”
听从他的指示,方觉夏低下头,只见裴听颂将他的左脚往他这边靠了靠,稍稍扯了扯裤子,露出脚踝。
方觉夏愣住了,原来脚踝上还有一处纹身,是一个黑色的叉。
那是当时在开会的时候,他躲在桌底,用记号笔给裴听颂画上的恶作剧。
他的心都软了,完全融化在这个年轻爱人努力藏住的小心思里,“你怎么、怎么把这个也弄上去了……”
裴听颂嘴角扬起,凑近他轻声说,“因为我想留住你给我的所有痕迹。”
他笑了笑,摸了摸自己虎口上的牙印,那是他拿着结痂的照片给刺青师,原原本本复绘上去的。
刺青的过程很痛,让他回想起被方觉夏咬住的感觉,也回到了最高褒奖听到这句话,方觉夏竟然有些鼻酸。
天生带着一块胎记的他听了太多美化过的传说,例如说这是上天的印记,轮回时之后上一世的亲人或伴侣会记得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
可方觉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一个自小信仰科学的人,对于这样的话,他只能当做是迷信传说。
人的一生都难以预料,哪里还能寄托什么来世?更何况,他一度很厌恶这个让他错失舞台梦想的错误标记。
可他天真又执拗的恋人,哪怕没有天生的痕迹,也偏要刻出一个来与他的胎记匹配。
这份无论如何也要勉强的行事作风,倒真是裴听颂的个性。
不过想到他前面说的话,方觉夏还是忍不住想笑,还伸出食指,学着裴听颂以往的动作挑了挑他的下巴,“胡说什么呢,你的皮囊哪里平庸了。”
裴听颂也跟着笑起来,“反事都是相对而言的,在这一点上屈居你之下,我还是很乐意的。”
知道自己说不过这个家伙,只能笑笑,“反正你最会诡辩。”
方觉夏低下头也垂下手,指尖沿着他虎口“伤痕”
轻轻划下来,“我咬的时候疼,还是刺青的时候疼?”
裴听颂想都没想,“都不疼。”
“骗人。”
方觉夏抬眼看他的时候,和之前怪他在舞台上救他一样的眼神,“这里的皮肤这么薄,肯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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