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梅是每季给他做一套新衣服不错,但也会保留一件去年的衣服,另外,还会人为的给他增加一件半旧的衣服。
当然这旧衣服可能叶承天一直用不上,也穿不上,但它就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这件棉衣就是去年的,但是叶承天个子窜的快,所以马春梅让关宝珍用同色布接了下摆和袖口和裤腰处。
虽然是同色布但新旧不同,还是很明显看得出来接了的,但布料又不算太旧,倒也是很得体的衣服,甚至对于中国大部分人家来说,这就算是新衣服。
叶承天穿着得体干净,没有任何昂贵或扎眼的装饰,除了一双新皮鞋之后,全身都很亲民。
但叶承天那股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清爽坦荡,良好家教、矜贵气度,实在太人拉好感。
在中国社会有个反常识的现象,长得好看的少男比长得好看的少女,杀伤力强多了。
男人,才是靠颜值得利的最大群体,远不是女性。
叶承天看着办公桌后那位戴着眼镜、气质儒雅的中年男人,敬了一个军礼。
是的,部队军医院的院长都是有级别的。
叶承天声音清亮,不卑不亢:“报道。
我是未来的新兵叶承天。”
特么的,这举动,太拉好感了!
周院长一看叶承天的模样气质,再想到他所做所为,就彻底绷不住了。
别人家的孩子,在中国成年人中杀伤力,一直是顶格的。
周院长笑着站起身,主动从办公桌后面绕了出来,亲切的和叶承天握手。
叶承天姿势标准的回报。
周院长老脸笑得像朵花:“我姓周,我比你爸大几岁,你叫我周伯伯吧,找你来说几句话,没耽误你给战士们送饭吧?”
叶承天立刻摇头,露出一口小白牙,笑容干净又真诚:“周伯伯,一点都没耽误啊,我饭都送过去了,哥哥们正吃着呢。”
哥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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