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吸血的地放位在肩膀以上的位置,例如耳垂或者后颈,那么吸血鬼就是对方的主人。
无论要眷属做甚么,对方都没有办法拒绝。
如果是咬在肩膀以下,肚脐以上,例如欧派或是小腹或是手指,那么彼此的关系将会是对等的,谁也无法使役谁。
相敬如宾的夫妻……或者说是妻妻?
就是在说这种情况。
那要是咬在肚脐以下的位置呢?
就象是刚刚爱丽莎露出的大腿或者是色色的地方,那么吸血鬼的麻烦可就大了。
因为这也就表示,这位愚蠢的吸血鬼在漫长无尽的生命里,反而会成为自己眷属的奴隶。
据说,就曾经有吸血鬼不慎咬了隔壁邻居的幼女的小腿,结果不仅社会性死亡,还卑微到一天不舔幼女的脚趾就不行的惨境。
要知道,咬的位置越下面,吸血鬼的地位就越卑微。
咬到脚趾基本没救。
第二个风险,就是吸血鬼与眷属之间非常容易发情,严重者甚至一天要做个十来次才够。
而其中两者之间也有着不同的差异。
眷属容易被吸血鬼的身姿所迷惑,吸血鬼则是非常容易对眷属的味道发情。
过去也有那样的例子,欲求不满的眷属天天骑到吸血鬼身上,等到自己排汗或是漏出色色的液体后,就会轮到吸血鬼失去控制。
总之,对于习惯瘫在床上耍废的薇琪来说,收眷属对自己百害而无一利。
但爱丽莎才不管,她从一百年前就一直在等,无论失败多少次,她都在期待着交配……期待着缔结血之契约的那天到来。
鼓起勇气的女仆又一次抓到了薇琪,掀起裙摆将白色的内裤贴了上去。
“公主大人,您尽管咬吧!
粗暴一点也没关系。”
“我不要!
我绝对不要!”
“为什么!
难道您讨厌在下吗?”
“不……我怎么让讨厌的人住在城堡里这么久。”
“那为什么不咬!
虽然在下至少还能活个两三百年,但跟永生不死的您不同,在下是会变老的!
您就这么喜欢跟BBA做爱吗?”
“不要突然把话题转到奇怪的地方。
还有,你是不是偷偷在嘴我?”
薇琪费尽全力的推开爱丽莎后,仓皇的远离了喘着粗气的恐怖女仆。
“总、总之,我很喜欢你。
但很抱歉,我现在没有收眷属的打算……不过我向你保证,过不久我一定收你当眷属。”
“您说真的?”
“我哪次骗过你了?”
“上个礼拜说要陪在下去花园,结果却躲在地下室睡觉。
五天前说可以让在下跟您一起睡觉,结果却自己一个人喝酒醉到不省人事。
三天前说要跟在下一起去城里逛街,结果却一个人跑去钓鱼。
您还有话要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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