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现在亲你的话,你会因为恶心…把我打一顿吗?”
她被她逗笑了。
那笑容起初只是嘴角一个小小的弧度,然后逐渐扩大,露出一点牙齿,天真又残忍的欢愉着,像一个少不更事的,渴求糖的孩子。
“你当然可以试试,”
她说,声音低下去,变得柔软,“我喜欢你所有的样子,爱到要疯掉了。
你呢?你喜欢我哪种样子?”
任佐荫微微偏过头。
“喜欢现在这种吗?故意逼我发疯——是这样吗?你喜欢看我为你疯掉的样子,对吗?”
“你想要利用我,帮你做什么吗?当然,任佑箐,你赢了,哦不,你没输过。
我当然愿意去做。
只要你是完美的,其他的…都无所谓。”
只要你是被我爱着的,都无所谓。
不爱我。
我也无所谓。
任佑箐沉默了片刻。
“我当然是舍不得的。
你知道的,任佐荫。
你肯定知道,我是舍不得的。”
她握住了她的手,握住那只刚刚探入她喉咙深处,掐住她脖颈的手,将那只手轻轻拉向自己,低下头,将额头抵在任佐荫的手背上,然后她跪在地上,向前倾身,伸出双臂,环住了任佐荫的小腿。
那张沾着泪痕与污渍的脸颊贴在自己裤料上,看着那副罕见的,近乎依恋的姿态,没有感动,也没有怜惜。
她也很平静,像任佑箐一样。
她像是听到哨子就会胃里泛酸的狗——
她已经不信爱了。
人与人的亲密,人与人的一切,人与人,狗与狗,咬来咬去,没有区别,只有拳拳到肉的打,毫不留情的杀,才似乎是唯一能证明不是空无一物的唯一办法。
赖以为生,任佑箐教她的杀戮法则。
第一点就是谁都不要信——那个人也包括任佑箐。
于是她抬起脚,一脚踹在任佑箐的肩膀上。
力道不算太重,却足够让对方失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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