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玛什连忙转身,从墙上挂着的工具束中取下根粗麻绳,麻绳表面粗糙,带着草木的纹理。
他用牙咬着往下撕扯麻线,动作笨拙又急切,好不容易才扯下一小段。
小弗拉修斯看着他手中粗糙易断的麻线,顿时生气地喊道:“我说最好是鱼筋线!
你难道不知道沼泽人做鱼皮裙的时候,都用鱼筋线缝合吗?比这麻线结实百倍!”
卡玛什眼神恍惚间,伸手就去扯旁边科马恩身上穿的鱼皮裙,科马恩忙一把推开他的手,没好气道:“你疯了?我去问部落里的老人拿些鱼筋线来就是了!”
说着匆匆地掀开草帘冲出了草屋。
卡玛什看着他的背影,脸色苍白地嘟囔道:“我最近最近总有些精力不集中,脑子也转不过弯来,可能是睡得不好,总被噩梦缠着”
小弗拉修斯扭过脸,眼神锐利地死死盯着卡玛什,突然开口道:“对了,你不是有那个《时间之书》吗?听他说那本书传说中拥有治愈一切伤痛的力量,只要动用它,就能瞬间让她的伤口愈合,何必在这里费尽心机找针线缝合?”
卡玛什下意识摸了摸怀中那本《时间之书》,指尖传来粗糙的纸质触感,封面的烫金纹路早已磨损,他眼神闪烁,避开小弗拉修斯的目光,低声嘟囔道:“这伤口治愈不了。
《时间之书》也不是万能的,它有自己的局限,不是所有伤痛都能化解。”
而探头探脑的阿契琉斯取下含在嘴里的烟斗,脸上满是疑惑,随即抬手摸了摸自己曾经受过重伤的胸口,那里早已光滑无痕,不解道:“我听鸡冠头哥说过,你们在盐山的时候,都缺胳膊掉腿了都能治好,怎么她这个外伤就不行?”
“男的和女的不一样!
体质不同,伤口也不一样!
说了你们也不懂!”
卡玛什被问得有些烦躁,语气带着几分不耐,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
就在这时,科马恩掀开门帘走进草屋,身上沾着点点雨珠,手中攥着几根泛黄的鱼筋线,快步走到小弗拉修斯面前,递了过去,语气笃定道:“这个非常结实,我们平时缝鱼皮裙、补渔网,都用它,绝不会断。”
小弗拉修斯接过鱼筋线,指尖灵巧地将线穿过骨针的钩眼,打了个牢固的双结,他低着头,眼神专注得如同在雕琢艺术品,自言自语道:“我以前在边城见过猎人缝合猎物伤口,那里的人都擅长这个,我记得这么深的伤口好像得缝两层,外层合皮,内层缝肉,这样才能长得牢,不容易发脓。”
说着眨了眨眼睛,回头看向众人道:“去拿些烈酒来消毒,再找两颗乌喉果!”
阿契琉斯眉头一皱,语气不耐烦道:“你直接缝就行了,哪那么多讲究?我们在迷雾山受伤,都是直接用火烧伤口止血,照样活得好好的!”
“要是伤者没撑住,你们是不是还顺带把他烤熟吃掉?野蛮人!”
小弗拉修斯毫不客气地反驳,语气中满是鄙夷,小小的身躯里透着股傲气。
科马恩呵呵一笑,毫不在意地从腰上解下装着矮人烈酒的皮水袋,又从怀中掏出两颗紫红色的乌喉果,递了过去道:“早就准备好了,这乌喉果是特意留着应急用的。”
小弗拉修斯接过乌喉果,用干净的指尖捏碎,小心翼翼地塞进亚赫拉微张的口中,又拧开水袋,将烈酒倒在手心,反复搓洗双手和骨针,沉声道:“放心,你们吃乌喉果是为了止疼,好撑过缝合的剧痛,挺过这一关就能活下来,又不像那些沉迷享乐的人那样是为了躺着沉沦。
你们是真正的战士,这点痛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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