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还记得那天午后的风雪,记得风吹过落雪的声音。
现在,那里升起了一朵金莲。
这个时候,就算那里有一座金山,他也不会回去。
那个地方,他再也不想去了。
那里有他最痛苦的记忆,最绝望的时刻,最接近死亡的感觉。
他好不容易才从那里走出来,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平静下来。
怎么可能再回去?
想到这里,他跟伙计挥了挥手,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不感兴趣——倒酒吧,然后出去别来吵我的清静。”
他刚刚吃过肉喝过酒,桌上那盆肉和一壶酒,自然是夫妻两人张罗来的。
肉是酱肉,切得薄薄的,码得整整齐齐;酒是黄酒,装在粗瓷壶里,散发出淡淡的酒香。
伙计一愣,没想到眼前这家伙还真的是一个怪人。
天上出了这么大的事,千年不遇的异象,整个镇子的人都跑出去看了,他居然说不感兴趣?
当下拱了拱手,给燕回倒了一杯酒。
酒液注入杯中,发出清脆的声响。
然后他讪讪退了出去,走到院子里,看着站在那里的夫妻两人,伙计笑了笑。
“那位公子说,不感兴趣!”
他学着燕回的语气,带着几分不解,几分好笑:“我听有客人说,这样的异象可是千年不出!
千年啊!
能亲眼看见,那是多大的福气!”
“两位,要不要去发财……”
他说着,眼睛亮晶晶的,好像那金莲里真的藏着数不尽的金银财宝。
说完,也不等胡玉楼回过神来,便悄然离去。
他还要去给别的客人报信,还要去凑这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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