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步枪的战斗模式,一定是前面一排打完,人往后退去塞子弹,后面一排顶上继续射击,也就是双方站着成排互相枪毙。
只要不被分到那种排队枪毙的队伍里,就没什么危险。
瞅机会打打黑枪什么的赚点基因值,也算是没白来。
“停下~~原地休息~~”
一个骑马的传令兵呼叫着从前面一路向后疾驰。
队伍停了下来,士兵们纷纷坐下,喝水吃东西。
张哲翰也坐了下来,打开腰里的军用水壶,却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
这不是坑我嘛,不知道我是一杯倒吗?
传令兵兜了回来,在张哲翰所在的方队停下,对带队的指挥官说:“将军命令,你的营,去找粮食!”
后面的一个营已经出发,看来出去找粮食的是两个营。
“是!”
军官应道,转头对士兵们下达命令,“全体都有,起立,出发!”
难道这个营就是那个最倒霉的营?你们美国人打仗都不带军粮的吗?都没有后勤部队的吗?还要就地挖野菜?
完球了,怕什么来什么。
两个营,刚好600多人,要被团灭吗?
想到自己有光壁和光罩,动能动能枪都打不穿,心里踏实了一些。
队伍在黑黢黢的田野里走了几公里,发现了一片土豆田,军官命令一部分人警戒,其他人挖土豆。
“有敌人!”
突然传来一声大叫,士兵们赶忙聚集,一片扳开击锤的声音。
“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骤然划破夜空。
果然是站着对射,互相枪毙,连匍匐的动作都没有。
士兵们纷纷倒下。
张哲翰趴在田埂边上,大一军训学过匍匐。
双方的子弹都冲着前排士兵招呼,张哲翰耳边只偶尔有一两发呼啸而过,打在旁边的泥土地上。
军官挥舞着一把燧发手枪哇哇大叫,听不清在叫什么。
张哲翰端起步枪,对着自己的上司打了一枪,着破枪就像鸟铳一样没准头,只能靠蒙。
军官应声倒地,啊哈,竟然打中了!
没有人注意到子弹是从后脑勺打进去的。
张哲翰可不管你谁跟谁,反正是在战场,杀谁都是杀。
这枪杀伤力不行,打完还得拿个棍子往枪口捅弹丸,什么破玩意。
张哲翰把枪扔在一边,现出了鱼肠剑。
一柄蓝森森的小剑,在子弹纷飞中悄然升起,在空中划出一道曼妙的弧线,飞向枪火最密集的地方。
正在射击的士兵突然倒下,正拿棍子捅枪管的士兵突然倒下,一个接一个,都被无声地穿了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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