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这事我还没听说,拉上妞怎么谈判?”
仇笛好奇问,估计没好事。
“那些鸟人不好对付,吃了喝了射了照样不卖你的账。”
崔宵天道,建筑工地那些领头的,差不多都是人渣中的极品。
“对呀,要的就是这效果。”
丁二雷吧唧一拍桌子乐了,他解释着:“每回去了,让他们使劲吃、使劲玩、使劲干,干得他们连床都起不了………哎,这生意就来了?”
“什么意思?梗在哪儿?”
老膘不信了,这好像没有生意。
丁二雷附耳一道,老膘愕然说着:“这样都行?包小三也成天才少年了?”
“这是……擒贼先擒王?”
崔宵天一下子也没明白。
“包小三就是工地出身的,没人比他更了解那个地方,都是出来打工的苦逼,只要你一个小时看不住场,就有人往外偷东西……工头要****得起不了床,那下面就成了一窝蜂了。”
仇笛笑道。
丁二雷一竖大拇指赞道:“对,到那时候,你只要把车开到附近收东西,什么工具、钢管、钢筋,可有人给你送了……那些人可凶了哈,扛两袋水泥,一百公斤,能跑起来……”
几个笑得岔气了,仇笛摆摆手,示意别谈这个话题了,包小三现在带着爹妈和几个姐夫,事业看来不蒸蒸日上都难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几人且说且喝,慢慢就高了,喝得高粱酒,最先倒下的是老膘,晕三倒四地找不厕所,就着墙根尿着尿着直接就坐下靠着墙睡着了,几人合力把他抬回了屋里,丁二雷躺床上也起不来了,搂着老膘的腿当枕头,一眯眼,这幸福的一天就进入睡眠了。
出来洗了把脸,回头时,崔宵天意外地像没事人一样,还在自斟自饮,仇笛倒了杯开水,给他端过去,好奇地赞了个:“可以啊,这酒度数不低。”
“我天生酒精免疫,根本不知道醉是怎么回事。”
崔宵天笑道,他看着仇笛也是清明两眼,好奇问着:“你也免疫?”
“这穷乡僻壤的,唯一的乐趣就是喝喝酒,我八岁开始就陪我爸喝酒,一开始是一喝就倒,后来是想倒都难了。”
仇笛笑道。
“呵呵……老爷子很有意思,我也想起我爸妈来了。”
崔宵天忧郁地道。
肯定是有故事的人,否则不会从来没有说起过家庭的事,仇笛给他倒了点酒,小心翼翼地问:“有伤心事就别说了,人得向前看,往前走。”
“也不算伤心吧,上中学我妈妈出车祸不在了,我就一直住校……后来我爸续弦,我一直觉得自己是被伤害的那位,有些年没回去过了……现在想想吧,纠结这个真没什么意思。”
崔宵天道。
“对,应该回去看看。”
仇笛道。
“过段时间就回……都不知道家成什么样子了,我真羡慕你啊,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可以忘记一切。”
崔宵天道。
“呵呵,原来真不感觉,都不好意思告诉别人,我是山里娃……特别在上学时候,你说你是农村来的,哎呀,那些姑娘看你的眼睛是斜着眼看,就觉得你应该像人猿泰山浑身长毛一样。”
仇笛道。
“一样的,我们都是从别人的白眼中开始学会不择手段,然后再把白眼投向,那些还没有看明白社会的人。”
崔宵天笑着自嘲道,他敬了仇笛一个问着:“你现在应该不发愁这事了吧?和戴警花谈得怎么样?”
“别提了,正常是一月见一次面,一忙起来,经常给忘喽………不过可以理解啊,假如我将来定居京城,假如我的女儿要给我领回个乡下小子,没工作、没正当职业,我也要暴跳如雷啊。”
仇笛道,也在自嘲,家庭的鸿沟,多数时候再好的感情也无法逾越。
“那晾着晾着可就凉了……抓紧吧,你身上总有奇迹的,说不定感情也是。”
崔宵天道。
“还是算了,这玩意太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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