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丧钟自己也说不好。
实际上,他就没感觉自己真正非常热爱过什么东西。
要说热爱运动,其实他当时的橄榄球成绩不错。
如果选择上大学,那说不定还真能打出来。
但是他放弃了,而是选择了去当兵,还是谎报年龄去当兵。
也就是说他高中都没有读完,大概只读了一年或者两年,就去服役了。
要说喜欢当兵,那他其实可以一直留在部队。
他身体素质好,人缘也不错。
如果选择不接受实验,就在部队里慢慢往上升,估计现在也能当个中校、大校。
可他还是出来单干了。
要说喜欢当雇佣兵,其实他最开始干这行,是因为人体改造有点副作用,会让他变得狂暴嗜血。
他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就只能去战场上发泄。
后来遇到了个中间人,对方觉得他很有天赋。
丧钟也觉得既能解决副作用,又能赚钱,也算一举两得,于是就答应了。
一干就干到了今天。
他人生中大多数经历,都不是因为热爱才选的。
现在想来,确实有些离奇。
丧钟开始仔细回忆,他为什么会选择去打橄榄球,又为什么会想要去当兵。
因为实在有点遥远,他翻了好久才翻出一些记忆的细节。
但他也不记得那到底是真实的记忆,还是他幻想出来的了。
他记得,他的那位好邻居,曾经向他的儿子们提起,希望他们可以当上四分卫。
那时候丧钟都还不知道什么是四分卫,他理解的就是橄榄球运动员里面最厉害的那个。
他在高中参加校队的时候,就是奔着四分卫去的。
这可能就是受到了那位先生的影响。
然后就是当兵,当然,桑德斯先生当过兵。
好像是修理坦克还是工程设备什么的,属于技术兵种。
他从小就带着他的孩子们在院子里鼓捣那些汽车零件。
他也希望他的儿子们能去部队里面为国效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