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在此两三年前,即初平三年(192年)蔡邕已为王允所诛,可是,诗中尚有&ldo;感时念父母&rdo;之句,这是不合情实处。
(2)诗言:&ldo;既至家人尽,又复无中外&rdo;。
然据《晋书》卷34《羊祜传》,羊祜乃蔡邕外孙,祜又是司马师之妻景献羊皇后同产弟。
则羊家和司马氏都和蔡琰有亲戚关系,怎能说蔡琰无中外之亲呢?且《后汉书》卷60下《蔡邕传》言邕&ldo;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rdo;。
家中人多业广,仕宦者多,蔡琰归时也不会到&ldo;家人尽&rdo;的地步。
说明作诗的人对蔡琰的家庭情况并不了解。
这是第二个可疑点。
(3)诗中既言&ldo;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勖厉&rdo;,表明这诗是蔡邕初嫁董祀时写的。
可是又说:&ldo;常恐复捐弃&rdo;,这样,刚结婚就怕被遗弃,似有对董祀不甚信任的味道。
既未必符合蔡琰当时心情,而且让董祀看了,也会不舒服。
当董祀犯了死罪时,蔡琰立即找曹操求情,且&ldo;旨甚酸哀&rdo;,表明他们夫妻间感情还是不错的。
三国时社会风俗对再醮之妇,并不歧视。
且当时男女嫁娶皆以连婚高门为荣,像蔡琰这样既有才学,音律书法,无不擅长,且又出身名门世家,理应受到董祀尊重。
实际情况是,蔡邕名满天下,&ldo;贵重朝廷&rdo;,友徒众多,蔡琰能传家学,故曹操以金璧赎之。
曹丕、丁廙诸人还为之作《蔡伯喈女赋》,皆哀其遇而重其才,可谓名噪一时。
当蔡琰见曹操请求赦免董祀时,满座公卿名士,&ldo;皆为改容&rdo;。
素日执法较严的曹操格外为之开恩,遣快足&ldo;追原祀罪&rdo;,还让蔡琰书写昔家中散失坟籍。
凡此,都说明蔡琰归来后的地位不只不&ldo;鄙贱&rdo;,而且才女薄命遭遇,更博得众人同情,名声也更高,所以诗中怕被人遗弃的说法不似蔡琰本人应有的口吻,而系好事者伪造。
(4)诗中怀念二子处亦嫌过多,这样,既碍于董祀,也有失蔡琰的体面,如真舍不得二胡子,当时何必回来呢?当然,做母亲的不可能不惦念出腹子,但暗自掉泪可以,不厌其烦地公开宣讲,喋喋不休,则不符合妇女们的心理。
当曹操谓蔡琰:&ldo;今当使十吏就夫人写&rdo;所诵忆坟籍时,琰立即以&ldo;男女之别,礼不亲授&rdo;相婉辞,说明蔡琰是颇知男女之防的。
以蔡琰之才,苟欲传世,尽可拿出伤时哀民之作,仅以念二胡子而宣示世人,岂其情耶?
(5)诗中&ldo;拥主以自强&rdo;语,似非蔡琰所宜言,因为曹操也正在&ldo;挟天子以令诸侯&rdo;,蔡琰理应加以回避。
(6)《后汉书&iddot;董祀妻传》言:&ldo;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
在胡中十二年&rdo;。
参以《晋书》卷101《刘元海载记》,蔡琰有可能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刘豹,当然,不一定为刘豹所纳,也可能落于刘豹手下大小匈奴贵族之手,不管为谁所得,蔡琰之居住地应不出今山西省中西部汾水流域一带。
而《悲愤诗》中所言之&ldo;长驱西入关&rdo;,&ldo;边荒与华异,人俗少义理,处所多霜雪,胡风春夏起&rdo;,&ldo;悠悠三千里&rdo;,这些含糊记述,都说明作伪者并不确知蔡琰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地点,此亦为诗非蔡琰自作之证。
《后汉书&iddot;董祀妻传》还载有蔡琰的第二章骚体《悲愤诗》,亦系伪作。
诗第二句言&ldo;宗族殄兮门户单&rdo;,既不符合事实,下两句&ldo;身执略兮入西关,历险阻兮之羌蛮&rdo;,也与匈奴左贤王居地不合,以西方之羌与南方之蛮合并称述,亦非当时人所惯为。
其余语句略无新意,只依据五言《悲愤诗》而写,不值一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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