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汉晋春秋》这段记载还是大致可信的。
我们把诸葛亮对待南中少数民族的政策归纳于下:
(1)采取令各族自治的政策。
除了各郡长官由蜀汉政府委任以外,其他仍&ldo;皆即其渠帅而用之&rdo;,并不变动各族原有的组织,以争取豪帅大姓的合作,通过他们统治各族人民。
(2)各族中的豪帅,可以使用的便以官爵笼络,如孟获官至御史中丞,爂习官至领军,孟琰官至辅汉将军。
至于其中不易制服的豪帅大姓,则把他们迁至成都,以便就近管束,减轻南中的反抗力量。
(3)取各族中的强壮者为兵。
如《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载:&ldo;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rdo;。
蜀将王平北伐时带领的&ldo;五部&rdo;,当即系由他们所组成的队伍。
又孟琰亦曾参加北伐。
这些少数民族质朴而勇悍善战,诸葛亮的军队作战能力很强,此为原因之一。
(4)在经济上,向各族征取贡赋,以弥补蜀汉物资的不足。
如《诸葛亮传》载:&ldo;军资所出,国以富饶&rdo;。
《三国志》卷43《李恢传》载:&ldo;南土平定,……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于是费用不乏&rdo;。
由上可知,诸葛亮对南方各族使用与榨取的程度是很重的,当后来魏将邓艾的军队深入蜀境时,刘禅曾考虑退保南中,主张向魏投降的谯周给刘禅上疏中就说到这种情况:
南方远夷之地,平常无所供为,犹数反叛。
自丞相亮南征,兵势逼之,穷乃幸从。
是后供出官赋,取以给兵,以为愁怨,此患国之人也。
今以穷迫,欲往依恃,恐必复反叛。
不过,在此还须指出二点:
(1)诸葛亮的为政,陈寿称:&ldo;科教严明,赏罚必信,至于吏不容奸,强不侵弱&rdo;。
这种情况是对蜀汉治理国家的概括,当然也适用于南中各族。
即在亮的统治下,他们被榨取的程度虽然并不轻,但官吏从中作弊的情况会较少一些,因此还是能够得到一点好处。
蜀汉在南中任职的官吏如李恢、张翼、马忠、张嶷等都是声望较高的军政要员,他们在诸葛亮严格的法令、军纪监督下,可能有较好的表现,如马忠、张嶷死后,南中人民还为他们&ldo;立庙&rdo;,说明对之尚有好感,他们可能不是贪污的官吏。
(2)诸葛亮对南中人民,一方面固然榨取他们,另一方面也给他们带来较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加速当地的生产。
虽然亮的主观意图,是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但落后地区的开发,对各族人民还是有利的。
由于以上两个理由,可知南中人民在诸葛亮的统治之下,所受政府的榨取数额可能比以前还多,但吏治较上轨道、生产有所提高,人民的负担就可能比以前轻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