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贺可不明白什么叫“如沐春风”
,他就是喜欢跟明锋在一起,尽管他们无论性格、品性、学历、工作、身世背景,一点都不一样。
小学时老师配对子,让好的学生带学习差的学生,因为冯贺跟明锋是邻居,就把他俩配一起了。
冯贺打小看见书本就头痛,数字文字,在他脑海里都是一团浆糊,对此事极为反感。
明锋也不强迫他,只是稍稍建议一下:“冯贺,为什么不先写完作业再去玩呢?明天就不会被罚站了。”
“罚站又能怎么样?”
冯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明锋推推眼镜:“那会很累。”
……好吧,有点道理,写完再说。
“冯贺,为什么不把这首诗背下来?反正只有四句话,这次考试一定会考。”
“考不考有什么关系。”
“写上来你的分数会高一些,我会求情不让你爸爸揍你。”
……好吧,有点道理,背四句话嘛,又不会死人。
就这样,冯贺在明锋拖拖拉拉生扯硬拽下,初中顺利毕业,考上个职高。
然后明锋的父亲出国了,一年以后,也就是在明锋上高二的时候,他们全家都移民去了加拿大。
按理来说,他们的生活不会再有交集,别说只是中学生,就是大学生、参加工作,一个国内一个国外,恋人也会分手,老死不相往来。
可明锋偏不,每个月都会给冯贺写信,说一说近况,再问候一下老邻居们。
后来改用电话,再后来改用MSN,再后来改用QQ。
因此几年以后明锋大学毕业,回国内看看的时候,和冯贺那点隔阂很快就消除了,彼此聊得很愉快。
曾经有一阵,真的曾有一阵,冯贺以为明锋喜欢他,还抓心挠肝愁得不知如何是好,因为他对那小子一点感觉也没有。
结果等明锋第一次回国,带了整整一箱子的礼物,连他们小区楼下曾经提着棍子追他俩跑的老大爷都有一份,他才弄明白,敢情这小子只是比较喜欢念旧,比较重感情而已。
所以,求明锋帮忙准没错,只要他能帮得上。
飞机晚点了两个小时,人还算不多,不大一会就看见明锋从闸口里走出来。
冯贺扑上去锤了他肩头一拳:“你小子,总算肯回来看看。”
“正好有个会要在这里开,估计得待一阵子,还得多麻烦你。”
和人高马大的冯贺相比,明锋矮一点,衣着简单而有品味,举手投足间从容不迫,极富魅力。
“哎呀说什么呢,咱俩谁跟谁。”
冯贺搂上明锋的脖子,“哥们,我还有件事求你。”
“什么?”
冯贺启动汽车,静静地滑出停车场:“说出来我都闹心。
这不吗,几个月前我无意中认识个圈里人,长得挺漂亮的,看上去又温柔又体贴。
我一时没控制住,就跟他黏糊上了,还把他弄家里去了。”
“哦?”
明锋温和地笑,“那不是挺好吗,你也算有个伴。”
“好个头!”
冯贺忿忿地,“整个一老妈子,没了我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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