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是五月。
办公室的窗户,像这个部所有的外窗一样,关得死死的,连冬天的糊窗纸也没有撕掉‐‐不许外面的热气和花香冲进这些暗室。
最后一道光线已从壁炉上的青铜座钟上消失,轻轻响过一遍钟声。
从头来?……看来死也比一切从头来轻松些。
可是今后好歹还能希望得到某种生活(要是我当时知道竟是怎样的生活!……)。
再说那个关伪警的地方是去不得的。
而且,根本就不应该惹他生气,因为这关系到他将用什么调子来写起诉书……
于是,我就签了名。
连带十一分条一起签了名。
当时我不知道它的份量,只是告诉我,它并不增添刑期。
由于这十一分条我陷进了苦役营。
由于这十一分条,我在&ldo;获释&rdo;后,没有任何判决,被发配去永久流放。
但也许这样更好。
没有这种种,我就不会写这本书了……
我的侦查员,除了用不让睡觉、撒谎和恫吓等等完全合法的方法外,没有对我采用任何手段。
因此,他不需要象一些恶作剧的侦查员那样,为了保险起见,在办理第二百0六条规定的手续时塞给我一份关于不泄露的甘结:我,某某人,保证永远不向任何人讲述对我侦查的方法,否则甘愿受刑罚的制裁(不知根据何条)。
在内务人民委员部的某些省局里,这项措施是配套地进行的:打印好的关于不泄露的甘结连同特别法庭的判决书一起塞给囚犯(以后从劳动营释放时‐‐还有一份不向任何人讲述劳改营制度的甘结)。
又怎样呢?我们的逆来顺受的习惯,我们的被压弯(或折断)了的脊背,使我们对这种土匪式的消灭罪迹的方法既不可能拒绝,也不可能表示愤慨。
我们丧失了自由的标尺。
我们无法衡量,哪里是它的,哪里是它的终点。
我们是亚细亚人,谁只要不手懒,谁就可以从我们这里取得,取得,取得这些无穷无尽的关于不泄露的甘结。
我们已经搞不清楚:我们是否有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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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蓝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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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被拽着从大夜店的小齿轮间通过,心灵被磨成齑粉,皮肉一条条地耷拉着,像流浪汉的褴褛衣衫‐‐在那里,太多的苦难,太深的痛楚,使我们不能用透彻和预见的目光瞧一瞧那些摧残我们的面色铁青的夜间刽子手。
涨满胸中的苦水淹没了我们的眼睛‐‐不然的话,我们能写出我们的磨难者的怎样的一部历史啊!‐一而他们自己是不会写出自己的真相的。
但是,唉:任何一个过去的囚犯都能详详细细地回忆起自己所受到的侦查,记得受过怎样的压榨,被压出些什么脏水。
但是关于侦查员本人,他往往连姓名也不记得,更不用说考虑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我也是这样。
虽然我跟那个国家安全机关的叶泽波夫面对面在他的办公室里坐过不短时间,可是要说能想起来的事,关于任何一个同室难友的也要比关于这个人的更有意思,更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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