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人自己,就严分着主奴,大臣奏事,必称“奴才”
,而汉人却称“臣”
就好。
这并非因为是“炎黄之胄”
〔9〕,特地优待,锡以嘉名的,其实是所以别于满人的“奴才”
,其地位还下于“奴才”
数等。
奴隶只能奉行,不许言议;评论固然不可,妄自颂扬也不可,这就是“思不出其位”
〔10〕。
譬如说:主子,您这袍角有些儿破了,拖下去怕更要破烂,还是补一补好。
进言者方自以为在尽忠,而其实却犯了罪,因为另有准其讲这样的话的人在,不是谁都可说的。
一乱说,便是“越俎代谋”
,当然“罪有应得”
。
倘自以为是“忠而获咎”
,那不过是自己的胡涂。
但是,清朝的开国之君是十分聪明的,他们虽然打定了这样的主意,嘴里却并不照样说,用的是中国的古训:“爱民如子”
,“一视同仁”
。
一部分的大臣,士大夫,是明白这奥妙的,并不敢相信。
但有一些简单愚蠢的人们却上了当,真以为“陛下”
是自己的老子,亲亲热热的撒娇讨好去了。
他那里要这被征服者做儿子呢?于是乎杀掉。
不久,儿子们吓得不再开口了,计划居然成功;直到光绪时康有为们的上书〔11〕,才又冲破了“祖宗的成法”
。
然而这奥妙,好像至今还没有人来说明。
施蛰存先生在《文艺风景》创刊号里,很为“忠而获咎”
者不平,〔12〕就因为还不免有些“隔膜”
的缘故。
这是《颜氏家训》或《庄子》《文选》里所没有的〔13〕。
六月十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七月五日上海《新语林》半月刊第一期,署名杜德机。
〔2〕“南社”
文学团体,一九○九年由柳亚子等人发起成立于苏州。
该社以诗文鼓吹反清革命,辛亥革命后社员发生分化,一九二三年无形解体。
由南社社员辑印的清代文字狱中被害者的遗集,如吴炎的《吴赤溟集》,戴名世的《戴褐夫集》和《孑遗录》,吕留良的《吕晚村手写家训》等,后来大都收入邓实、黄节主编的《国粹丛书》。
〔3〕清末有些留日学生从日本的图书馆中搜集明末遗民的著作,如《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记略》、《朱舜水集》、《张苍水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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