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牧师有了,观礼嘉宾也有了。
十几双眼睛都在看着她,这十几双眼睛就包括一直背着手的柯鈤。
这个时候,她应该往前迈出一步,把手交到他手上。
可是呢,她的脚一动也不动着,不敢去回视那一双双眼睛,最终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鞋。
红的、蓝的、白的、粉红的、橘黄色、深紫色的叫不出名字的花朵被狗尾巴糙束成花束,就这样被递到了她的面前。
抬头,触到那双眼眸。
温和,纵容,一如既往。
初见时&ldo;这个男人我前生一定见过&rdo;的感觉重临心头。
大约,她前生真见过他。
也许,这就是人们口中的姻缘。
他和她前生约好。
再见面时,携手共度一生。
她的新郎这个下午可真忙,和婚庆公司的人谈判、找教堂、清理教堂、拉来了神父、拉来了观礼嘉宾,看看,连花束也是他张罗来的。
而新娘只会发呆。
这下,花束也有了,但愿它不是从谁家的窗台偷采摘下来的。
也许,她的脚所等待地就是眼前的花束吧。
接过花束。
回看他,咧嘴。
咧完嘴后又敛眉。
清洁教堂时,怕弄脏礼服,他把礼服交给她保管,现在他就只穿一件衬衫,这个时节的阿尔卑斯山温度很低,可他额头上的汗刚被风吹干又添上新的汗渍。
看来,只会发呆的新娘让新郎一点都不省心。
往前一步,踮起脚尖,把他额头上的汗一一擦拭干净,再把礼服交到他手上。
深深看着他。
&ldo;那还等什么?&rdo;终于,这话成功从林馥蓁口中说出。
在进入教堂之前,望了一眼天空。
士兵去了战场,公主嫁给邻国王子,士兵和公主彼此都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最后公主会问士兵为什么只站了九十九天,大约只是因为好奇吧,那缺失的一天并没有妨碍到他们幸福的生活。
十几名观礼嘉宾分成两个阵营各自坐在一边,摇摇欲坠的长椅让他们的屁股也不敢挪移一下,就怕着滑稽的摔倒动作会破坏婚礼的神圣。
把新娘交到新郎手上的任务将由一名黑瞳黑发的中年男人完成。
充当主婚人的司机寥寥几句后,婚礼开始。
坐在最前面的一名观礼嘉宾打开手机。
结婚进行曲从手机里缓缓流淌而出。
结婚进行曲播到一半,教堂门被大力推开,所有人眼睛都往着教堂门口,只有林馥蓁不敢回过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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