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一美元等于24大洋,一个上海滩最大的赌场,有几百万的大洋就这么难吗?
再说,人家老板就不能把袋子里的美金,上面铺一层百元面值的,下面是十元面值的吗?
老板说拿来一百万美金纪溟也没数过,一百万五十万的,干嘛计较这个呢?
我写一百万主要是想体现主角拿走黄金的事情,想做个小笑话给大家听听。
当然了,您如果实在看着难受,我可以去改,改成十万。
就说这些吧,牢骚也就发这一回,评论什么的不会删除,就放在哪里吧。
我相信大多数书友都是理智的,仁爱的,包容的,不是传统的键盘侠,如果您有多余的十秒钟时间,给老纪投个票,点个收藏支持一下。
也可以去凯琳大哥盖楼的地方打个卡,毕竟您动动小手,老纪就有烟钱了。
行,就这样,心里舒服多了。
爱你们,我的书友。
老纪拜上。
老纪最近总结了从写书以来的本章说和书评,唉,怎么讲呢。
从开头开始,就有书友在质疑,
“巴雷特怎么可以和沙漠之鹰共用一种子弹。”
对此,我想说的是,老纪不是军事专家,更不是枪械爱好者,甚至说连发烧友都算不上,很多东西我都是去百度查的,现学现卖的。
我认为,我如此做已经是对大家负责了,最起码还查过一些资料并不是信口雌黄。
巴雷特使用50的子弹,改装过的沙漠之鹰也有使用50子弹的,这是在百度查到的。
有人说,“口径一样长度不一样”
。
我拜托您,您要是这么细致就请去看tv7的军事频道,人家专家说的肯定对。
子弹能不能共用又能如何呢?会耽误剧情发展吗?会影响您的心情愉悦吗?
连穿越这种不现实的事情都可以发生,那为什么改装过的沙漠之鹰不能与巴雷特共享子弹呢?
老纪为了写书而查资料,只是想让大家看起来,这故事讲的【还算是那么回事】。
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够了,您看的是剧情,不是几个数字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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