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都没有找到答案。
但至少,厉非爱吃他做的食物。
这么一想傅斯霆眼里都有了光彩,因为他不仅可以做早饭,午餐晚餐也都会烧,保证色香味俱全。
哦,他洗衣服纯手洗,也都能洗得特别干净!
……
然而事实上厉非家是没有给他当灰少年洗碗和洗衣服的机会的。
GoldenOak的专任管家每天定点会来,买菜备菜洗衣洗碗之类的都会处理好。
吃完饭,厉非推了推他:“选件好活动的衣服,收拾收拾出门了。”
但他还没有告诉傅斯霆今天的活动内容。
会是什么?直到上了车,傅斯霆才忍不住终于问。
“哦,是去接狗。”
“……”
“上个月咱们去逛中华城,你捡到的脏兮兮的小流浪。
一身的病,还有虫,放在宠物医院治了一个月才好,之前就定的今天去接。”
他抬眼,突然发现傅斯霆表情在一瞬间特别难以形容。
“……”
“怎么,高中时候的傅斯霆不喜欢小狗?”
不是。
不是的,他喜欢。
他特别喜欢小狗!
他很想养小狗的,一直一直都想养。
小时候家里特别冷清,他特别希望能有一只小狗陪伴。
可那个家实在好像又没有什么条件去养活一条小狗,他也怕照顾不了,就这么过去了很多年。
而现在,他终于要有小狗了?
宠物医院很快到了,傅斯霆心跳剧烈看着医院里那么多笼子。
直到医生抱出来一只比巴掌大不了太多的奶狗,抱到他面前。
那完完全全,就是傅斯霆梦想中的小狗。
他做梦想要养的小狗,就是这种介于奶白和奶黄之间的短毛小土狗。
他还曾经想过,要给这样的小狗取名叫名芝士。
因为他从小到大吃到过印象最深的东西,就是一小块芝士面包。
是小学春游时发的,又甜又咸又香,是他从来没有尝试过的、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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