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石佛陈江乃至大多数大乾人间武圣的也是如此。
(注意,法象不仅仅是人形态,也不仅仅是拟人形态,事实上木游的剑亦是法象的一种。
)
而约翰·欧德这种状态,已然是法象第二形态,即人象合一。
祂即是法象,法象即是祂。
法象既然有第二形态,那么是否有第三形态呢?
自然是有的!
法象第三形态,我即天象。
那,是十一境的领域。
事实上十境能领悟的极限,也就是第二形态了。
第三形态,便是后世对武者十一境的界定,这个界定出自当世第一人。
大乾武者自然不认可这就是武者十一境。
当然了,走没走这条路呢?
答案是肯定的。
走了。
那么这算不算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呢?
不算。
事实上最早踏上法象这条路的人来自大乾。
那人名为——周天策!
放眼当今大乾五都三十省,大多数人间武圣都是走的法象一道。
但是你又不得不承认,约翰·欧德也确实很牛。
祂的法象一道,是走的最远的。
而法象,甚至不是祂的全部。
当那法象凝聚出来之时,约翰·欧德手上也多了两把武器。
左手杖,神之杖。
右手书,神之书。
头顶冠,神之冕。
三宝合一,法象森严。
人间第一,在世神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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