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头野驴杀出来,除掉肠肠肚肚、剥了皮,大概有6成带骨头的肉。
按照每斤1块3来算。
两头野驴肉,卖了546块。
两张驴皮又卖了76块8。
加上野狼,野鸡野兔什么的,反正王硕的挎包里,一共装着691块2毛钱。
这笔钱被大队会计,代为扣走一半。
那就是345块6毛。
看见辛辛苦苦打来的猎物,卖了点钱,却被拿走这么多?
直把王硕气的跳脚骂娘,“我爷敢肝你凉!
当咱们这些农民,好欺负是吧?”
骂归骂,但他对此却又无可奈何。
——这个是没办法的。
在集体利益大于一切的大环境下。
任何生产队的狩猎队出去打猎,所有的收获都必须向公社。
向生产大队,还有所在的生产小队,上交其中的一部分。
这就是相当于“三级提留”
。
公社拿走一层驴皮,生产大队再剥一层,生产小队还得留点汤汤水水。
层层叠加起来。
相当于一个馒头,就被白白分走了一半。
至于说个人的利益嘛你们这些同志啊,觉悟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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