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仍感到震惊。
现场之大仿佛是战争中的一处战场,尸体之多仿佛是集体屠杀中的一处刑场,可利用的物证却很少。
破案上头绪繁多,而这些头绪可能一扯就断,无法引向深入。
不能不承认,案件的复杂程度超过了自己的经验范围。
他明白,从他正式发表意见开始,他在侦破此案的工作上就承担了最重要的责任。
依照惯例,破案工作永远是依靠当地公安部门的力量去完成的。
但省厅工作组成员一旦到达当地,就有代表上级领导机关指导工作的意味,不管工作组成员级别高低,当地公安部门首长都会尊重他的意见。
特别是像闫自忠这样的人来,实际上会掌握最高决策权。
11号尸体已被移至富力医院太平间,闫自忠去看了两次,第二次带着法医吴印达和伦江。
&ldo;尸体上不可能再找到什么特征了吗?&rdo;他问。
&ldo;估计不行了,&rdo;吴印达回答。
&ldo;烧毁的程度这样厉害,动一动皮肤会整块脱落下来,更不好办。
&rdo;&ldo;做颅像重合呢?&rdo;&ldo;没有照片做对比,效果也不能保证。
另外,这个人脸部变形太大,特征无法确定。
&rdo;颅像重合是较高级的一项检验技术。
对于白骨案或高度腐败的尸体,如果获得了可疑死者的生前近期相片,该相片和死者头颅又有稳定的面貌特征,可供技术对比,就可以考虑进行这种检验。
检验时先按照片拍摄时所取得的角度和距离拍摄颅骨的底片,按照人像对比照相的要求处理颅骨像和人像照片,借助几何图形分区比较额高、眼眶、梨状孔、鼻中隔、齿列、下颌缘等特征是否与人像吻合,寻找确定其导同的依据。
最后,综合评断符合点和差异点,作出相同或不同的结论。
如果相同,可以进一步将人像和颅骨像的底片重叠印成颅像重合照片,作为认定死者的重要依据。
至今连死者的嫌疑对象都没有找到,光凭变形的颅骨很难提供出有价值的线索。
&ldo;这具尸体燃烧时身上复盖有什么特别的燃烧物吗?&rdo;闫自忠问。
伦江说:&ldo;主要是身上的衣物,几乎都烧尽了,脸部看来也盖有东西。
&rdo;&ldo;什么东西会盖在脸部?&rdo;&ldo;那很难说。
屋里很乱,窗帘、沙发巾、棉被、床单都是燃烧物,乱的时候都可能落在尸体头部,也都烧光了。
&rdo;闫自忠不再吭声。
2月3日下午召开的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上,闫自忠的发言被一字不漏地记录下来。
这个发言涉及的内容非常全面,包括对案件性质、作案人数、作案工具、作案过程、作案条件、侦查途径和工作设想等各个方面的具体分析,并且充分肯定了指挥部前一段工作的进展,完全同意指挥部的目前的整体部署和工作计划。
接着话题一转,重新提起11号无名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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