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洪亮走了,张志凡也不装了,坐下来赶紧抄起筷子夹了一口靠近他的肚片。
“手艺不错啊!
这姜汁肚片做得真是到位!
肚片脆而不硬,姜汁浓而不辣,最重要的是还有鲜味儿。
这肚儿的香味儿也浓。
一看就是吃粮食长大的成猪。”
白傲也夹了一口。
味道的确不错。
“说到吃你就头头是道。”
张志凡得瑟了一下:“那是。
好歹我也是科班出身的厨子。
不过就是刀工不怎么规范,但家常菜嘛。
不用计较那个。
唔,这个麻酱油麦菜也好!
我跟你说,你别看它就是把麻酱淋在油麦菜上没有任何技术难点,可吃着最爽口了。
夏天的时候,一盘这个我能吃两大碗饭呢!
这关键就是要有点儿醋来调味儿,爽得不行!
还有这个,竹笋肯定是新鲜的。
这肉丝切得不错,跟竹笋搭配正合适。
还有一点儿不同于醋的酸香味儿,真开胃啊。”
张志凡一边儿吃一边儿评,本来最讨厌吃饭的时候叽叽呱呱的白傲今天出奇的一句话都没说,也可以说是没有教训张志凡闭嘴。
反而听得很仔细。
张志凡说那个好吃,哪里好吃,他的筷子就会递到哪个上面。
然后一副认同的表情。
这让张志凡感觉特别特别的爽。
这六菜一汤真的都是家常菜。
素菜的比例比较多,但汤是纯荤的清炖子鸡。
什么多余的辛香料都没放。
只有葱姜和黄酒,但砂锅炖出来的香味儿简直勾人的魂魄一般,光是闻着就口水泛滥了。
张志凡非常没出息的喝光了砂锅里的所有汤,然后又用一副“我心疼你”
的表情把鸡肉递给了白傲。
白傲啃着有点儿发柴的鸡胸肉,倒也津津有味儿。
不过张志凡看到他这样,突然灵机一动。
按住白傲的手,然后把砂锅拽了过来。
用两双筷子把鸡胸肉拆成鸡丝,然后又把鸡丝和酸辣黄瓜豆皮丝放到了一起。
吃了这么半天。
这道拌菜的大部分豆皮丝都已经被张志凡给挑了。
剩下了调料汁和黄瓜丝,现在被张志凡跟鸡肉丝放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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