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麾下的马贼团都是按照军队的建制划分,外出行动时也都按照军队的规矩行事。
二当家率领先行的一队人马就是他的先锋官,而他就是是坐镇中军的大将军,这样做能让他骄傲的内心舒服一些。
两支队伍之前隔着四五里的距离,前面的二当家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一个兄弟回来禀报前方的情况。
距离上一次前锋回来禀报已经过了快一个时辰了,一阵风高坐马背之上,手掌搭在眼前眺望远方。
回来禀报情况的人一刻钟前就该到的,可却迟迟不见踪影。
“难道出事了!”
一阵风很骄傲,却不失谨慎,他心中打定主意,决定派几个人先一步过去看看情况,刚刚想张嘴,突然心中冒出一种不好的预感。
“会是怎样呢?难道遇到了黄裳?”
一阵风心中有些踌躇,西北地界,要说一阵风唯一畏惧和敬畏的人,唯黄裳一人。
他甚至有些欣赏黄裳,曾不止一次在心中暗想,有朝一日要将黄裳招致麾下,为自己效力。
但是转念一想,却又释然,这次的行动十分隐秘,只有他和二当家还有派去抚远城的几人知道,甚至行动的时间都是前日才决定的,任他黄裳如何骁勇狡猾,又怎会知道他的行动路线和时间,而且,止戈城内,他也不是没有眼线,既然止戈城内的眼线没有传来消息,自然也就无事。
胡思乱想了一会,一阵风下令,全体加速行进,与前面的二当家汇合。
“这是最稳妥的方法。”
一阵风心中想道。
然后,当他们行至一处两个小山包夹着的拐角路口前时,他们看到了满地的尸体。
那是怎样的一幅场景啊,土地和岩石已经失去了本身的颜色,全都是一片血红,数不清的残肢断臂散落各处,炽烈阳光的照射下,血液中的水分蒸腾而起,一道七彩的霞光隐约浮现,似仙境却是地狱——修罗地狱。
饶是一阵风杀人如麻,也被眼前的这幕场景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直到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手执双刀,浑身血红、脚步踉跄、目光中透射出必死决心的人,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人。
在他的身后,或站或坐还有几个人,都是他不认识的人,这些人都与那个年轻人差不多,满身鲜血,身上和脸上都透着疲惫无力之意,但是他们的眼神,凶狠、坚定,让一阵风想起了饿极了的狼。
然后,一阵风看到了一具尸体,一具胸膛已被刨开死不瞑目的尸体。
那是他的二当家,他的心腹,与他一同创建了整个马贼团的人,也是他的血亲堂弟。
一阵风突然笑了,左侧的嘴角上提,这些年的风吹日晒,原本白皙细腻的脸庞变得黝黑粗粝。
他居高临下看着正朝他走过来的年轻人。
“就是你们九个杀了我五十个兄弟?不对,是就剩你们九个人。
你们一共来了多少人?”
郑朝熙紧了紧握刀的双手,没有答话,依然缓慢但坚定的朝着马贼群最前面的那个人走去。
那个人坐在最雄骏的健马背上,身上穿着一套只有军队里都尉以上军官才能穿的环锁铠。
他应该就是这伙马贼的大头领了。
“杀了他!
杀了他!
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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