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继续点头:“相信!
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作者有话要说:开始第一次单独“远足”
了。
其实旅行是越来越有兴趣的。
有了第一次就好了。
(咦?好像有奇怪的东西混进来!
)
☆、不再是秘密
不再是秘密
两个人出了村子,没走出多远坤就变作兽形。
丁笑再一次感受了老虎尾巴的有力,安安稳稳地被放坐到自家大老虎的背上。
其实坐习惯了之后感觉是很不错的。
虎背上不软不硬,还有相当舒适地老虎毛,最关键的是这个世界坐上去暖暖的,至少软硬程度和温度上都不是现代那些车辆可比的。
他现在已经不再只是硬邦邦的大劈叉一样的呆坐着了。
其实以虎背上的宽度自己只要掌握好平衡,加上坤不是飞速奔跑,坐稳当了就行,姿势神马的完全没有硬性规定。
看起来这玩意儿就是个熟能生巧的过程。
“一路向西就行?”
把竹篮背好,丁笑一边摸着坤的老虎毛一边问。
心里还感慨着,手感还是这么好。
不知道这家伙到了春天是不是也有换毛?
坤回答:“去竹林是直接往西面走的。
还有想去的地方么?要是想四处看看,我可以绕路走。
时间很富裕的。”
“还是别了。
先去竹林看看吧,等到了你说的苦水湖再说。
万一那个真的是盐湖,我还想多熬一些盐带回来呢。”
其实竹笋挖出来是要新吃的,以他们俩的手段是没有任何保鲜技术可言的。
除非是腌咸笋,所以挖竹笋什么的必须是回来的时候去做的事。
决定了方向,两个人默契地都闭了嘴,坤哥抬起虎爪,背着丁笑往竹林坡的方向跑去。
虽说是跑,可他们的速度却没有多快,至少没有让丁笑觉得是之前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也不用非得趴在坤的背上免得被风呛到。
丁笑估算了一下,大跟六七十迈的车速差不多吧。
反正基本上距离远一些的植物他还能走马观花的看一下。
只可惜地上的绿色还只是贴着地皮的那么一点儿。
按照坤的话说,以他们现在这个速度,穿过桃花山再到竹林坡有两个时辰左右也就差不多了。
不过如果中途走走逛逛再去捕个猎物,吃个中午饭,怎么也要将近三个时辰。
换算了一下小时,丁笑突然觉得琼阿爸的说的也没什么错。
有雄性在,可不就是桃花山西面不远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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