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都没做过那么好那么好的梦。
从来好梦容易醒。
他不想醒了。
孟兰驰把脸靠在他颈窝,半天没动,蒋正柏也没说话,用手来回地抚摸他的背,像哄一个梦中惊醒的小孩儿。
蒋正柏手上的动作渐渐停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肩头的衬衫被热烫的液体洇湿了一片。
“兰驰,哭什么?我太快了?”
突然在一起,突然拥抱,突然接吻。
孟兰驰一把被眼泪浸哑的嗓子,沙哑微颤,“不是,我高兴,你给了我一个机会,蒋正柏,我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比你想象得都要久。”
蒋正柏说:“多久?”
手上轻柔地去抚摸他泪湿的脸。
“太久了。
我好多次,不抱希望了。”
蒋正柏顿住:“兰驰,斯坦福,离南加大多远?”
这个问题盘桓在他心头太久,让孟兰驰出走他国、横跨大洲的人是谁?
是我吗?
他问不出口。
高中的孟兰驰众星拱月,多少人看他像看天上的月亮。
孟兰驰对他也自始至终是淡淡的,论起来,比不上王新朋,甚至比不上孙粲,不过是比点头之交要好一点罢了。
他曾打定主意,绝对不会向孟兰驰问起这个问题,他也不会让孟兰驰的嘴唇有机会吐露出另一个人的名字。
孟兰驰的声音都在颤抖:“361公里。
蒋正柏,361公里。
我来找过你。
两次。”
他抱着蒋正柏的骨骼共振着,“第一次,我坐火车过来的,你的同学说,你去参加帆船比赛了。
第二次,我攒够了钱坐飞机过来的,我看到了,看到你带了一个很漂亮的女生进公寓。”
蒋正柏皱眉:“我没有带女生回过公寓。
我只有一个亚裔室友,性别为男,和他也只有点头之交,共用厕所和冰箱而已。”
竟然是这样的错过,这样的误会。
没有锥心泣血的情节,孟兰驰默不作声地来了,又默不作声地走了,漫长的361公里,一段暗自期待的旅程,一次,又一次地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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