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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rdo;平时话多的好汉,还会在这后面再加上一句:&ldo;脑袋掉了碗大个疤!

&rdo;当然,这句口号里对于&ldo;碗口&rdo;在尺寸上的不无刻意的强调,并不是死到临头还要硬充自己的脖子长得细,其用意乃在于对&ldo;疤&rdo;的高度蔑视。

好汉就是好汉,当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一般俗人,能视死如归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还有人竟能勇敢到视死如疤的程度。

成龙在泰国拍戏时被一条折断的钢索击中面部,睁开眼后的第一句话就是:&ldo;好庆幸我是男人,如果这次意外发生在女演员身上就不太妙,随时毁容,男人在脸、手、脚多点疤痕,更有男人味!

&rdo;

成龙这话也对也不对,最起码,看过孙燕姿的这条新闻之后,我更觉得成龙真的是有点老了‐‐孙燕姿在为她的一张新唱片而举行的新歌速记大赛时,罕见地穿了一条低腰牛仔裤,更为罕见的是,因为这条低腰牛仔裤,孙燕姿在歌迷面前露出了她的小肚肚,不过这还算不了什么,这条新闻最重要的卖点其实不是裤裤也不是肚肚,而是小肚肚上面‐‐准确地说,应该是在小肚肚的右侧,赫然见到一道手术后留下的伤疤‐‐这就是这条新闻的标题。

当然你一定要说这也正是这条新闻的疤痕,我也没有意见。

没有人喜欢自己身上的伤疤,吃娱乐饭的,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现在不仅是靠脸蛋吃饭,而且得靠皮肤吃饭。

娱乐圈中甘心花费巨资来为自己去除或掩盖疤痕者,比比皆是,而且不足为奇。

不过,冰雪聪明者如孙燕姿,不仅敢于当众展露她的疤痕,而且展示的是一道处于敏感部位的疤痕,与此同时,还坦然地告诉记者说,这道疤痕是她小时候因为得盲肠炎而做手术所留下来的。

于是记者们就认为,小孙对自己身上的疤痕能够毫不掩饰,体现了她自然不做作的个性,这正是她吸引大批崇拜者的主要原因。

站在常识的立场,身体上的伤疤肯定是不美观的,有可能的话,大多数人都愿意把它掩盖起来,至少不会乐于当众展示。

不过这种事现在也很难说,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的报道,英国的前卫青年,现在已不再满足于用纹身来表现自己的时尚和潮流,转而流行一种更酷的玩意儿‐‐请美容外科医生出手,用手术刀在自己身上&ldo;制造&rdo;一个伤疤,作为最前卫的身体标记。

一家名为《地下》的青少年另类潮流杂志的编辑米顿说,这个时髦始于伦敦和曼彻斯特的夜店,在20至25岁的青年中最受欢迎。

&ldo;别人也许认为不可思议,但经常出没于夜总会的年轻人觉得疤痕很性感很有魅力。

&rdo;

对于一道疤痕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伤疤的来历。

也就是说,造成伤疤的原因比伤疤本身重要得多。

就以孙燕姿的例子来说,正因为是小时候做盲肠炎手术的结果,于是无形中使伤疤的主人与伤疤的观众之间获得了某种&ldo;亲和力&rdo;,因为盲肠炎是一种常见的儿童疾病。

此外,在我看来小孙之所以敢于当众展露她的疤痕,除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点也比较关键:据这则报道说,她的小腹部极为平坦,而且&ldo;毫无赘肉&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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