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邱天回答的爽快直接,「大概喜欢了两小时。
」
「……」
「就上台北算命那次,你记不记得?」
「嗯哼。
」
「回台中的车上,我想你俗缘薄,我跟你一定是有缘才能当朋友,也许是命中注定之类的,后来下车看到你睡肿发泡的单凤眼,我就断念了。
」
「……」
「跟你说啊,如果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男的,那我就去当异性恋。
」
「天天……」
「欸,小的在。
」
「去死吧。
」
李以诚的大学四年,就这样围绕着一群同性恋,偶尔也有男生对他示好,他拒绝的原因不是性别,而是没感觉,毕竟围观久了,他也明白爱情与性别无关,他将自己定位为异性恋,是因为他只对女性有情欲冲动,但是若能遇到能让他心动的同性,他不介意和对方试试看。
大学四年,也让李以诚明白,分薄缘悭这四个字就是他的人生写照,他诸多涉猎,却毫不入心。
他听摇滚,常买些不知名的地下乐团专辑;他看电影,新浪潮楚浮发条橘子朗朗上口;他看动漫,对人类补完计划自有见解;他读村上春树恋人絮语张爱玲,写些不成诗不成句的网路体。
在他人眼中,李以诚是个文艺青年,只是他们不知道,在那层文艺外皮之下,其实什么都没有,他是一座活生生的兵马俑,外表华丽细致,里面空洞乏味。
他不是有意作戏,他只是感受不到热情。
直到大三那年,李以诚谈了恋爱,对方是隔壁班的女同学,那女孩爽朗大方,对喜欢的事物有纯粹的、巨大的热情,李以诚碰触着他从没拥有过的热情,从开始的羡慕到逐渐被吸引,最后毫无抵抗能力的灭顶,轰轰烈烈的爱上。
巨大的情感波动,几乎要把他焚烧殆尽,他恨不得剖开自己切割自己,把自己的心肝肺全掏出来给她看。
李以诚在那时才明白他也有热情,只是跟俗缘一样少,他把热情和俗缘的所有配额进贡给她,他同时也在期望着,期望那个女孩的热情,可以利用渗透压转移一些到他身上。
邱天对这事的评价是:「飞蛾扑火,自寻死路。
」后来又补一句,「你别把给我的配额拿去给她,跟你翻脸。
」那时邱天痛不欲生的次数已经即将突破个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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