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的炫光折在暗色砖面,挤出的光圈大开大合,疾速变幻。
吧台往后两米,是隐在罗马柱后的走道。
走道直连二楼贵宾层,一双棕色切尔西皮鞋,在听到自己的名字时,倏地停步。
喧吵的重金属蹦迪音乐已近尾声,最后两下鼓点“咚咚”
收尾时——
“两年前我去波士顿,和他有过……”
林疏月停顿半秒,说:“交集。”
夏初眼睛瞪大半圈,“你俩谈过恋爱?”
林疏月摇头,“不是。”
她明白过来,完全想不到,“你,你和他,”
卡壳半天,夏初惆怅地竖起拇指,“夸你一句好样儿的吧。”
林疏月轻轻挥开她的手,笑着说:“不走心。”
夏初凑过去了些,“是是是,走肾。”
“边儿去。”
林疏月笑,沾了酒,脸是红的。
“就是你去美国找人的那次吧。”
夏初回想,大致能串联起前因后果。
那一年,林余星病重,医院直接下了病危通知书。
林疏月四处奔波,累得筋疲力尽,眼看着弟弟一次次的在死亡线上挣扎。
林疏月想,如果她能狠心一点,如果她松松口。
或许,于她,于林余星,都是一种解脱。
林余星昏迷两天才醒来,气若游丝的第一句话就是:“阿姐,你别哭。”
五个字,秒速斩断了林疏月的犹豫。
她替林余星的人生做出选择,也说了五个字:“别怕,姐姐在。”
待林余星病情稍稳定,林疏月毅然决然地飞去美国。
这份苦难,不该是林余星、以及她来独担的。
那个生他却不养他的人,有什么资格潇洒自在。
别说美国,北极她都要过去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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