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的同时,身形还十分不稳地晃了两下,昭示着这敏捷的反应并非出自他的本意。
而反观古屋花衣,她看着动作狼狈的白兰,气定神闲地放下了曲起的腿。
如果将刚才的场景用慢动作回放的话,原本她膝盖所在的位置,刚好是某人的某个十分重要的部位。
“不是说好了数到三的吗?”
白兰委屈地控诉。
“没错啊,我刚才已经说了‘数到三’。”
古屋花衣无视了他伸过来的手,自己慢吞吞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整了整衣服:“身手变好了啊。”
虽然口气依旧平淡,但却并没有掩饰其中的惋惜。
……怎么就被他躲开了呢。
“真难得,小花也会夸人呢。”
白兰不以为意地收回手。
不料,对方却有些意外地看他:“你认为是夸奖。”
“……不是……吗?”
“你认为是就是吧。”
敷衍的口气毫无掩饰:“承蒙收留,我走了。”
说完,她微微颔首,转头朝门口走去。
“花衣你……”
门开的瞬间,白兰的声音从她背后轻飘飘的响起,没有一丝重量:“就这么讨厌我?”
讨厌?当然不是。
被古屋花衣讨厌的人通常会有两个下场。
一,被她弄死。
例子太多就不一一列举。
二,技术不到家被对方干掉,例子不多但很抱歉给她一点儿都不想回忆。
很显然,至今依旧各种蹦跶各种欢乐的白兰,绝对不属于上述那类。
不过,虽然不讨厌,但也绝对算不上喜欢。
虚伪,自恋,,中二,反社会。
自认还算正常的古屋花衣觉得自己还能跟他正常交流,已经纯属不易了。
尤其再加上他这种说话总喜欢说一半藏一半,‘我的意思你来猜,猜对奖你棉花糖’的恶劣态度……
于是门开了又关,古屋花衣人还在屋里。
“为什么这么说?”
装傻充愣嘛,谁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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