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哥哥,我要吃糖葫芦!”
朱标一挥手。
“买!”
“标哥哥,这件衣服好好看!
但是好像不便宜哎!”
朱标一挥手。
“买!
你标哥哥有的是钱,刚涨了零花钱!”
“标哥哥!
我想去坐船。”
朱标回想起了鄱阳湖上颠簸的岁月,胃里顿时一阵翻滚。
“青儿听话,咱不去,咱去干别的好不好?”
小萝莉还是善解人意的。
“我最喜欢和标哥哥一起放风筝啦,我们去郊外放风筝吧!
你放给我看!”
朱标:“啊?”
就这样,一天下来,随从只能雇了两辆马车,一辆载着两人买的各式各样的小玩意,一辆载着两人。
朱标只觉得自己身上跟要散了架似的,谁家好人经得起这么折腾,可是常青儿就像有无穷的活力一样,也让他大开了眼界,原来女人爱逛街爱买东西,可能是天生的。
“这他娘的比打仗还累……”
朱标生无可恋,忍不住爆了句粗口,结果回头一看,常青儿已经靠着他,睡得香甜。
看着这青梅竹马的未来媳妇,他居然也忍不住笑了,要不是他穿越过来了,也许原本两人的爱情,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剧本吧。
自己当了二十多年单身狗,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如今倒是有个注定要嫁给他的小萝莉,虽然有点粘人,但是这种一起长大的感觉,好像也挺不错的。
第二天,他足足睡到了日上三竿,仍觉得双脚有些疼,他竟有些怕再被小萝莉抓壮丁,于是赶快去给父母请安。
朱元璋和马秀英也刚用过午饭。
看到朱标来了,老朱竟一笑,只是笑得好像有点……怪?
“标儿啊,咱听说你昨天跟青儿一起出去玩了?玩得好吗?”
朱标挠了挠头。
“好像还不错……就是有点累!”
没想到就连马秀英也露出一脸姨母笑,看了看老朱,两口子的默契不言而喻。
“嘿嘿嘿,老常生了个好闺女啊!
咱看那青儿也是越看越喜欢呐!”
“额,现在说这个还早呢,不过您喜欢就好。”
其实朱元璋最近也有些担心,他怕自己家大儿子太懂事了,虽然家有神童是很好,无论各方面都是出类拔萃,甚至可以为他排忧解难。
但是他怕朱标因为打仗和繁重的学习,丧失了一个孩子该有的天真,所以他能和常青儿多出去玩玩,老朱心里还是乐意见到的。
“对了,妹子。
正好这阵子仗打完了,也没有什么大事,要不然你们娘俩收拾收拾,去趟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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