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毛泽东批示,被以&ldo;反革命&rdo;罪名逮捕,关押在北京北郊功德林公安部看守所。
4月17日,上海各大报刊公布潘汉年被捕消息。
1960年(54岁)
3月15日,被转移到昌平县秦城监狱关押。
1963年(57岁)
1月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以&ldo;内奸&rdo;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13日,被&ldo;假释交公安部管制&rdo;,并与董慧一起到北京南郊团河劳改农场居住。
1967年(61岁)
3月,根据&ldo;中央文革&rdo;命令被重新收监审查,从团河农场转口秦城监狱关押。
7月,患病住院,被怀疑为身患癌症,在医院住了两个月,仍回监狱。
1970年(64岁)
7月,根据&ldo;专案组&rdo;的建议,经中共中央批推,被重新加重处理:&ldo;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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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69岁)
5月,与董慧一起被遣送到湖南茶陵县洣江茶场安置,作为&ldo;特殊犯人&rdo;接受管制。
1976年(70岁)
冬。
多种疾病发作,住进茶陵县茶场医院治疗。
1977年(71岁)
3月24日,获准转到长沙湖南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
4月14日,因多种疾病迸发,医治无效,于晚上19点45分逝世。
17日遗体火化,骨灰埋放在长沙市金盆岭火葬场墓地。
1979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委托长期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的刘晓收集潘汉年材料,以查清问题。
1980年
11月3日,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讨论《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草稿)时,廖承志与刘晓率先提出,潘汉年问题是个冤案,要求中央对潘汉年一案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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