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于这类案件很难搞清楚。
多属有背景的人利用检察机关。
新浪博客留言网友&ldo;大地旅人&rdo;:
这种上下勾结,以有人告状、有人批示的方式害人,最能反映某种真实。
新浪博客匿名网友:
楼主的文笔相当不错。
看这些文章,好像是一位年长的朋友,坐在对面,从容的在讲自己的经历。
等着看你的故事。
新浪博客留言网友&ldo;侯寿太&rdo;:
权力失去制衡,干事的人随时都可能成为牺牲品,攻于心计的人掌握着功于事业者的命运!
!
新浪博客留言网友&ldo;木三&rdo;:
人太正直反倒被人误解。
与小人打交道只有用你仅有的正气!
不能妥协也妥协不好。
新浪博客留言网友&ldo;阿询&rdo;:
检察机关可以服从一个人的愿望,造成另一个人的冤枉。
这类事情太多。
他们也不会白做事,狗儿也要让它有块骨头啃啃呢。
所以,出于不良动机,必然造成冤案。
新浪博客留言网友&ldo;小许&rdo;:
这么多年过去,老兄对时间细节都一一记得这么清楚。
我建议老兄从大的方面去总结。
一般地说,任何操作,任何人际关系,都不是无懈可击。
如果动了整你的心,也有整人的意图的话,你哪怕生一万个心眼,有无论多少戒备都无济于事。
新浪博客留言网友&ldo;林泉散人&rdo;:
看了一篇就出差了,出差回来总算粗粗看完了博主的这部自传体纪实连载的7篇,其中之6还没有找到。
感想如下:
首先非常钦佩博主的勇气!
二则钦佩博主的真诚、坦白!
三则佩服博主在重大场合的冷静、理智!
四则敬佩博主的仁义和道德准则!
五则钦佩博主处事的判断能力!
六则钦佩博主汲取经验的胸怀!
七则钦佩博主百折不挠的精神!
我今后将继续关注博主的连载!
新浪博客留言网友&ldo;小许&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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