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小说网

第89章(第1页)

五是在期限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可以关你三年五载,具有强大的威慑力,按规定&ldo;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rdo;这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ldo;双规&rdo;的期限是由相关调查组和其主管机关自行掌握的,而没有硬性规定。

就我的经历而言,&ldo;双规&rdo;过程一手由检察机关主导,整体而言还算是相当文明的。

大部分人只看到&ldo;双规&rdo;的残酷性,其实&ldo;双规&rdo;制度也是保护干部的一项措施。

尽管大部分&ldo;双规&rdo;过程都有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参与,但至少表面上司法机关没有正式介入,而由纪检、监察部门主持,立案、撤案灵活,搞错了不会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被规对象可以官复原职(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调离原先关键岗位)。

事实上,确实有相当一批贪官,省部级以上只要涉案金额不超过10万元,省部级以下只要涉案金额不超过5万元,没有其他恶劣社会影响,往往都能得到内部宽大处理,从而避免了5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相反,领导干部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开除公职,且由于司法机关有冤假错案的追究制度,办案人员只有华山一条路,千方百计把犯罪嫌疑人定罪‐‐没事也要找出点事情来!

我自然同意特殊监区中这些同伙们的共同见解:&ldo;双规&rdo;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从法治精神和保护的角度,绝对是站不住脚的。

但面对这些不幸落入牢狱之灾的同伴们,我心里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看法:在打击职务犯罪方面,&ldo;双规&rdo;确实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大部分人认为&ldo;双规&rdo;制度违宪、违法,因为宪法规定:任何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非经司法机关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我觉得中国的法律本来就是共产党一家说了算,修改法律是分分秒秒可以完成的事,中央、国务院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大员们应该不会如此无知、无能,让&ldo;双规&rdo;明确违宪、违法的。

为此,我特意查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ldo;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rdo;我看到这个规定,立即觉得&ldo;双规&rdo;当然不是逮捕,只是有&ldo;法&rdo;可依,自然就不属于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违宪行为了。

&ldo;双规&rdo;当然是有法可依的。

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ldo;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rdo;该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ldo;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在1997年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

&rdo;2000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做了完全相同的规定。

1997年5月9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ldo;双规&rdo;制度做了明确规定。

因此,可以说,&ldo;双规&rdo;制度虽然不符合法治和保护的精神,但实际上并不违宪违法,这与下面要谈到的&ldo;劳教制度&rdo;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160、荒谬的劳教制度

在看守所,我曾经与多名劳教人员打交道。

本来市第一看守所主要关押大案、要案的犯罪嫌疑人,但因为凡是市局办理的案件,无论案子大小,抓进来的人一律关进第一看守所,所以就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抓进来的小偷、治安总队抓进来的吸毒人员,跟我们这些犯罪嫌疑人关在了一起。

他们一般进来一周左右就会收到劳教裁定书,然后等待一个月左右集中送往劳教场所。

一些小偷往往也是吸毒人员,其中一位多次被送劳教者,据说是劳教场所担心其不能劳动而费用巨大,所以不愿意接收,跟我在207监房呆了整整四个多月。

这些经常被劳教的小偷和吸毒人员,觉得自己十分冤枉,后悔当时口袋中没带钱就冲动下手,结果刚刚伸手一分钱没偷着就被抓,现在判了三年劳教。

我慢慢听明白了,这些小偷出门前,通常会在口袋里放上2000元钱,如果失手被抓,就说口袋里的钱是前面偷到手的,这样就够得上刑事立案标准,通常认罪态度好,会判6个月拘役。

如果口袋里没钱,一分钱没偷到手或者金额不足2000元,就不够刑事立案标准,就得吃三年劳教。

我听了只觉这个劳教制度真的十分荒唐。

到了特殊监区,一次集中学习、讨论时,我主动提起劳教制度,大家反响热烈,你一言、我一语异口同声地谴责劳教制度违宪、违法,觉得这个明显违法的制度既不取消,又不让其合法化,实在不可思议。

听了大家多次七嘴八舌的议论,我慢慢对劳教制度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近十年来,我经常关注有关劳教问题,对当年大家对劳教制度的声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山野小农民超级通灵系统全球挖矿,我自带交易群废柴嫡女要虐渣独爱99次:宝贝闭上眼这个男人过于优秀重返1988上瘾宰相养成实录萌宝鲜妻:总裁爹地有点酷开着处刑曲的我战无不胜!盗妃嚣张:残王宠妻无度神医女凰神医狂妃有点野王牌校草独家爱魔兽世界万物凋零帝国第一宠婚:甜妻,乖一点明星老婆倾国倾城太平客栈糊你一脸白月光[快穿] 完结+番外婉清,我们可不可再继续最强战锋我的手机连通天庭剑刹卧底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