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那可能作用不大,因为只要办案单位表现上看不出问题,就不算超期羁押,而且他的职位太低。
若他认识临江市检察院领导,或许会非正式地打个招呼,但不会走官场正式渠道过问的。
&rdo;
&ldo;不一定能马上放你,我想多少能给临江方面一些压力吧。
&rdo;刘律师自信地说。
他递给我一份打印资料,对我说:&ldo;这是以你妻子张晓茜名义写的申诉材料,你看一下。
&rdo;
我接过这份材料看了起来。
这封信我一直保留着,全文如下(基于上面提到的原因,人名、地名均有改动):
徐厅长:
我叫张晓茜,是原东南贸易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国华贸东南公司总经理程明达的妻子。
今天向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反映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罗织虚假事实对程明达超期羁押,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情况。
2001年6月4日,临江市检二分院以程明达因涉嫌贪污罪对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以贪污罪、受贿罪将其逮捕;2002年8月1日,对程明达以贪污罪提起起诉,指控他以上交上级公司‐‐中国贸易集团公司管理费等名义,采取欺骗等手段,侵吞公款6万元人民币。
临江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程明达律师,原定于2002年11月7日开庭审理,开庭前一天法院突然告之取消开庭。
11月13日,检察院突然撤回起诉,11月20日下达同意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裁定书,第二天检察院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为由,宣布对程明达重新侦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检察院指控程明达的6万元贪污,经律师查明,是程明达用来发了公司领导半年奖,并且程明达在刑拘前即向检察院做了陈述,有多名收款人的收款条和证言证实。
现在检察院提出的重新侦查的理由,是程明达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嫌低价折股,这件本来就是前面一年多侦查的重点,检察院并派人对公司进行了审计,继续羁押他的这个理由根本不能成立。
我认为,即使程明达有罪,经过长达一年半时间的侦查事实应该已经清楚,而且指控他的&ldo;犯罪&rdo;情节简单,为何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事实,要对他重新立案侦查、重新计算羁押期间?!
程明达的问题,到今天已经十分清楚了,这是一起冤假错案,并且办案单位以虚假理由对他违法羁押。
程明达父母亲均年近八旬,体弱多病,要人照料;我们孩子年幼,需要父亲哺育。
现在这个责任由我一人承担,我虽勉力支撑,身体已难以为继。
程明达原先任职的单位,因为他的&ldo;落马&rdo;,现在效益急剧滑坡,已经由中国贸易集团的盈利大户变成了亏损大户,广大职工忧心如焚。
以上所述均属事实,若有任何虚假,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期望您和最高检监所检察厅能过问此事,依法变更程明达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
我们一家和他原来的任职单位可以做保证人,并愿意交纳保证金,将来保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此致
真诚的感谢!
张晓茜
2002年12日26日
看完妻子的信,泪水在我眼眶里打转。
我强忍着不让泪水流下来,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深有感触地说:&ldo;真想不到我会关这么久,原以为半年左右怎么也搞清楚了。
&rdo;
刘律师说:&ldo;领导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哪一个不是拖一年以上的?!
这是中国特色,我们做律师的也无能为力。
&rdo;或许他觉得这样说会带给我消极情绪,马上又补充说:&ldo;我对你这个案子还是充满信心的,毕竟你的所谓&lso;犯罪&rso;问题并没有带来任何负面的社会影响。
这跟领导批示的其他案件又有很大不同。
&rdo;
我突然想起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需要办案单位批准的,于是问:&ldo;你以后来会见,是否还要反贪局批准才行?&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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