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ldo;这是一个很好的信号,但现在临江市委和检察院方面已经骑虎难下,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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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问:&ldo;如果当时曹志雄坚持不打开保险箱,不配合律师取证,你们有什么办法?&rdo;
刘律师说:&ldo;律师取证必须得到当事人同意,如果当时曹志雄坚持不配合,我们只剩下一条路,就是请检察院派人到场。
&rdo;
&ldo;如果检察院不愿意派人到场,而是等你们走了以后拿走这些凭证呢?&rdo;
&ldo;那我们只好守在保险箱前,直至检察院来人为止,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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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如果曹志雄让公司保安强行将你们赶走呢?&rdo;
&ldo;那我们会报警处理,这时候有你堂弟和政法委一位朋友在场就起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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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ldo;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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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确定证据使用策略
在我思考如何为5千元缺口完善证据的时候,刘律师让我看了他们复印的收款条,又东拉西扯了其他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其中说到为何他们过了这么久才来看我,刘律师说他拿到证据以后,专门去了北京一趟,找了他的一个湖南老乡原中顾委领导,老领导听了我的冤案很气愤,答应帮忙找政法系统的老部下帮忙。
同时,他到我上级公司通报了最新情况,顺便把我那个借律师费的借款条交给石总,拿到了15万元律师费。
关于那位原中顾委领导答应帮忙找人的事,尽管刘律师说得天花乱坠,但我压根就不相信。
我一边听他讲故事,一边思考现有证据的完善和使用问题。
经过半个多小时思考之后,我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
我说:&ldo;我已经想好了,发给刘心宇、忘了让他打收条的这5千元钱,就算是我自己拿了。
如果检察院有意放过我,公司领导拿得最少的张副书记拿了5千元,按理我拿5千元也不过分;如果他们不愿意放过我,拿这5千元说事,正好可以让他们下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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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和赵律师异口同声地说:&ldo;你讲得更具体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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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一步解释说:&ldo;你们上次会见之后,一连两天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处归科长和一位叫秦道炯的检察官来提审,这两次他们都询问了股票转让的事,让我感觉案子似乎还没有了结。
虽然案子已经移送起诉了,但侦查和起诉都是一家人,我直觉他们不甘心就此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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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一脸不屑地说:&ldo;法律上你不懂。
侦查与起诉是不同阶段,他们只是核实一下以前问过的事情,重新做一个笔录。
问你无关的事情,你不要回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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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ldo;我正是这么做的,两次我都明确拒绝回答与指控我贪污6万元无关的事。
虽然法律知识我不专业,但作为当事人,许多直接的感觉是你们无法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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