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律师这次来传递一个很重要的信号,那就是案子仅限于上交11万元管理费和股票转让两件事,前者我确信上级已经收到了这11万元管理费,后者我确信流通股不可能也无法通过协议来转让。
因为对这两件事心中有数,所以我坚信只要侦查终结,把事实真相告诉律师,取得相关的证据,检察院不放人都不行!
我被送回监房的时候,早过了午饭时间。
同监人纷纷向我打听律师带来了什么好消息。
我淡淡地说:&ldo;什么消息都没有,估计是快结案了。
&rdo;
我怀着激动与不安的心情,等待着结案时刻的来临。
121、办理移送起诉手续
第五卷审查起诉
第一章 惊闻以贪污移送起诉
121、办理移送起诉手续
1月9日的律师会见之后,我没有再被办案人员提审,律师也没有再来会见。
我又开始一分一秒地计算着结案的日子。
我在2001年6月4日被刑事拘留,检察院反贪局用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刑拘时间,即过了14天宣布逮捕;从6月19日算起,逮捕最长侦查时间为7个月,也就是最迟1月18日应当做出结案决定。
1月17日晚上开始,我又进入了刑拘届满前同样的焦虑不安的状态,盼望着获释的奇迹发生。
1月18日一整天我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甚至有几次门后走廊上只要响起管教的脚步声,我就忍不住扭头望向房门。
因为这天是周五,接下来是双休日,按常理分析,他们不会拖到周一再来结案。
不算外围调查的几个月时间,我进来已经7个半月了,该查的问题早该查清楚了,早一天晚一天对办案人员来说没有任何价值,他们没必要犯这样的低级违规错误。
下午4点快下班时,我终于听到了开门的声音,同时听到管教手中拿着的手铐发出叮叮当当的碰撞声。
房门打开,管教叫道:&ldo;1814,提审。
&rdo;
我连忙站起来走了出去。
一到提审区值班室门口,我就看到了市检二分院一位熟悉的面孔,起诉处一科的归科长,我知道已经结案,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了。
归科长35岁左右,瘦高个,长相文质彬彬。
曾经两次检察院反贪局的人提审我,他到提审我的房间来串门,自我介绍姓归,曾经跟我开玩笑说:&ldo;所有案子最后都要&lso;归&rso;到我这里来起诉。
&rdo;并说我在他们检察院已经是如雷贯耳的名人了,所以他特意串门来看看我长什么样子。
办案人员对我介绍说,他是起诉处一科科长。
看到归科长,我微笑着说:&ldo;案件终于归到你手上了。
&rdo;
归科长没有象以前那样跟我开玩笑,而是一脸严肃地说:&ldo;跟我到提审室去再说。
&rdo;
进提审室坐下后,归科长说:&ldo;我们已经认识,就不用自我介绍了,坐在我旁边的这位是我的同事秦道炯检察官。
&rdo;
&ldo;两位好!
&rdo;我礼貌地打了一个招呼。
&ldo;你的案子已经正式移交了我们起诉部门,今天正式来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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