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一进提审室,就见公司法律顾问刘佩英律师和一名陌生人坐在高高的提审台上,庄卫东和一名我先前没见过的检察官反而陪坐在下面。
我与刘律师心照不宣地点了点头,真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我抢先说:&ldo;刘律师,我没事,绝对是被冤枉的,请你相信我。
&rdo;
我当时迫不及待地想把我进来后,他们仍然没有抓住我任何违法犯罪问题的信息传递出去,以便上级领导和公司同事放心。
其实我哪里会想到,我一被抓进去,外面已经纷纷传言我至少要被判处无期以上重刑。
待一切真相大白,已经是三年多以后的事了。
因为此前我了解到钱文韬、陈昌基、张杰等人被刑拘时会见律师的情况,我知道从刑拘到逮捕的整个侦查阶段会见律师都有办案人员在场监视,而且规定律师不得询问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事情,只能做简单的法律咨询,也就是念念相关的法律条文(到2008年6月《律师法》生效后,这一情况稍微有了一些改变,律师会见时办案人员不得在场监视,也不得录音录像,但侦查阶段律师会见仍需办案单位批准)。
当时我只想抢在办案人员宣布相关规定之前,首先把我无罪的事实传递出去。
庄卫东果然迅速制止道:&ldo;你们不能谈论任何与案子情节有关的事,如果违反规定,我们有权取消律师会见。
刘律师,你不要让我们为难。
&rdo;
&ldo;知道。
&rdo;刘律师答道,然后对我介绍说:&ldo;这位是南京来的高律师。
&rdo;
我点了点头说:&ldo;高律师、刘律师,谢谢你们来看我。
&rdo;
给我聘请一名外地律师,是我在外面时跟刘律师商量好的策略。
因为这个案子是临江市委领导决定的,又有孙明海上蹿下跳,必欲千方百计置我于死地,我对当地律师能否替我申冤、与司法机关唱对台表示担忧,最后叮嘱一旦我出事,请刘律师为我请一名外地名律师。
高律师一本正经地问:&ldo;你是否同意我和刘律师作为你的辩护人,为你提供法律帮助?&rdo;
我说:&ldo;同意。
&rdo;
刘律师说:&ldo;你这个案子,今后就由高律师负责。
我可能要出国去进修,不一定能把你这个案子做下去。
&rdo;
&ldo;是吗?你什么时候出去,到哪个国家?&rdo;我掩饰不住失望急切地问。
刘律师明显有些慌乱,犹豫地说:&ldo;这个……还没有最后定。
&rdo;
我十分纳闷,沉默不语。
这个谜直到两年多我重获自由后才明白,刘律师之所以不做我的辩护人,一是认为自己对刑事辩护不精通;二是作为公司法律顾问,生怕烧身;三是当时传说我的事情很大,复出已经无望,不想在费用不高的刑事案件上花精力。
而深知自己无罪的我,虽然对我被抓后外面的各种谣言事先有所预料,却仍然大大低估了其对我声誉和合法权益构成的巨大杀伤力。
高律师及时打破了这种尴尬,说:&ldo;刘律师已经以你单位和家属的名义,向检察院提出对你取保候审的申请。
&rdo;
&ldo;管用吗?&rdo;我苦笑道。
&ldo;我们会努力争取的。
&rdo;高律师说。
&ldo;谢谢!
&rdo;我说
高律师接着问:&ldo;你是否知道刑拘你的罪名?&rdo;
&ldo;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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