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自己是无罪的,对个别办案人员诱供证人对我诬陷之意,尤其万分气愤。
5月11日,张杰被刑拘三天后,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了张杰。
律师以马上去外地出差为由,拒绝与我面谈,电话中说张杰态度从容、镇定,表明他自己绝对是无辜的。
律师相信张杰很快就会出来。
我知道律师对我的态度,定是办案人员有所交待。
刘心宇这几天一反常态地没有去证券公司大户室上班,而是频繁在公司各处串走,遇上我就象没看见一样,我倒是照例与他点头打招呼的。
我十分不解,不知道何处得罪了他,搞得似乎我有亏于他。
有两次我在曹志雄办公室看到他,曹志雄似乎有些尴尬。
我很清楚,曹志雄作为协议签字人,刘心宇完全可以对其进行谁来承担责任的讹诈。
把责任推给我,则他们俩人都能解脱。
公司总裁办公室、证券投资部和财务部陆续有下属提醒我,近两天刘心宇到处说,康达股票的事是领导让他做的,现在领导想把责任推给他,还说他手上有证据谁也不怕。
5月11日下午快下班的时间,曹志雄到我办公室对我说:&ldo;程董,刘心宇认识一个从临江市检察院出来的人,跟孙明海关系十分密切,愿意从中做些劝解工作。
我想通过这层关系,和刘心宇一起找孙明海谈谈?&rdo;
&ldo;能有什么用呢?&rdo;我不以为然地说。
&ldo;不管他们提什么条件先答应下来,稳住他们至少别让他们继续在检察院那边煽风点火。
&rdo;曹志雄坚持道。
&ldo;这个人过去在临江市检察院干什么的?刘心宇是怎么认识他的?&rdo;
&ldo;听说过去他是检察院的一位处长,后来下海自己办了一家公司。
刘心宇也是找了朋友帮忙联系上的。
&rdo;
&ldo;我看不会有任何作用。
&rdo;我明确表示反对。
其实这时我已十分担心曹志雄、刘心宇与孙明海打成一片,联手致我于死地‐‐股票违规交易对曹、刘俩人构成牢狱之灾的巨大压力,与孙明海梦想到手的巨大利益的诱惑,使他们有了对付我的共同目标。
&ldo;我们好不容易约好礼拜天见面的。
&rdo;曹志雄继续坚持道。
&ldo;我认为不会有丝毫作用。
&rdo;我语气温和地坚持着。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强迫命令这个时候已经失去了作用。
&ldo;不一定,至少对我们不会有任何害处。
我还是想去谈谈看。
&rdo;曹志雄固执地说。
这是几年共事下来,我第一次听到他对我一再反对的事情坚持己见。
这一刻,我感到对曹志雄同样已经失控。
&ldo;好吧。
我同意你去谈谈看。
有什么情况及时沟通。
&rdo;我放弃了自己的坚持。
我想,即使我不答应,相信他和刘心宇同样会去找孙明海妥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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