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他只是我的秘书,无非做一些会议记录而已,怎么会犯上这两个罪名?刑拘他明显是检察院为了对我施加压力,跟我打心理战。
&rdo;
志雄安慰我说:&ldo;估计是他自己应对不当吧。
&rdo;
&ldo;检察院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们单位?&rdo;
&ldo;我问了庄卫东,他说张杰要求家属替他请律师,检察院按犯罪嫌疑人的要求通知到家属就行。
&rdo;
&ldo;告诉他家里,按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单位可以为其请律师,一切费用由公司支付。
&rdo;我停顿了一下,补充说:&ldo;你先去打电话,二十分钟后我们一起去张杰家,安慰好他家人,顺便商量给他请律师的事。
&rdo;
曹志雄转身迅速离去。
我迅速从书橱中找出刑法有关条款,其中第169条规定&ldo;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do;
我知道麻烦真的来了。
在我与曹志雄谈话和查找资料的过程中,刘心宇一言不发地站在窗前,似乎在专心欣赏窗外的风景。
我看着他的背影,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怒火,然后心平气和地问:&ldo;你昨天什么时候出来的?&rdo;
刘心宇转过身来,脸色阴沉、慢条斯理地说:&ldo;大约下午6点钟吧。
&rdo;
&ldo;我打了那么多电话和传呼,为什么不回一个电话?&rdo;
&ldo;传呼机没电了,手机放在振动位置充电,不知道你打了那么多电话。
早晨醒来一看见,我就连忙赶到公司了。
&rdo;刘心宇胸有成竹地解释道。
我明知道他在撒谎,仍若无其事地以关切的口吻问:&ldo;证券公司那边是不是有急事?&rdo;
&ldo;是的,需要把一些资料整理交给检察院。
&rdo;
&ldo;我记得两个星期前,你不是把所有账册和资料都交给他们了吗?&rdo;
&ldo;他们还要我电脑上存贮的一些资料。
&rdo;
&ldo;康达股票违规操作到底是怎么回事?&rdo;我转而严肃地问。
&ldo;你现在问这个还有什么用?都是你签了字的,有你的亲笔签名,你自己看吧。
&rdo;刘心宇理直气壮地边说边递给我几页纸。
我见他这种极不礼貌的态度,加之他从检察院出来后就避不见我,显然他已经在检察院把责任全部推到我身上。
检察院已经从他和姚丽身上拿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
我知道跟他再谈下去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在巨大危险面前,信任已经荡然无存,最好还是保住自己最后一丝尊严和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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