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韬提醒说:&ldo;具体罪名不知道,检察院电话里面没说。
我们现在出面不太好吧,怎么知道检察院是冲着你来的。
&rdo;
&ldo;你不想想看,陈昌基最多也就副处级干部,如果单纯是他的案子,应该属于区检察院反贪局管辖,用不着临江市检察院二分院反贪局亲自侦查。
&rdo;
&ldo;即使是冲着你来的,检察院没挑明,我们还是不出面好。
&rdo;文韬坚持说。
&ldo;你说得有道理。
在律师见过陈昌基后,你设法与律师联系上,看到底老陈有什么事。
&rdo;我说。
放下电话,我立即打电话与林飞鹏联系,请他来一趟。
林飞鹏说他在外面有事,约好晚上九点钟到公司见面。
下班后,我让秘书张杰到外面替我买了份盒饭吃了,就在办公室边看书边等林飞鹏。
我特意从书橱中拿出一厚本法律全书,翻阅到刑事诉讼法,认真研究了关于刑事拘留方面的规定。
看了一会,我终于明白刑事拘留作为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需要太严格的审批程序,只要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证据或者可能毁灭证据就拘留,哪怕这个证据只是办案人员认为比较可信的举报线索,就可以报请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同意采取刑拘措施。
刑诉法规定,刑拘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公安、国安部门侦查的案件最长不超过1个月;如果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还要加上最长不超过7天的工作时间,总计不超过37天。
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案件,决定是否逮捕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最多不超过14天。
也就是说,如果陈昌基十天半月出不来,就可能被逮捕了。
常识告诉我,刑拘这个阶段,即使搞错了办案人员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一般是不会出现超期羁押等程序问题的。
所以,14天后老陈能否出来至关重要,一旦被捕麻烦就大了。
9点钟左右,林飞鹏来过一个电话,说他正与庄卫东联系,打听近几天案子的进展情况,可能晚来一会。
我说,不焦急,多晚我都在办公室等着。
11点多钟,听到了林飞鹏的脚步声。
一见面,林飞鹏就骂道:&ldo;妈的,庄卫东不是东西,手机关机,联系不上。
我已经让能制住他的那两个朋友继续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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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ldo;事情有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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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飞鹏立马收敛了满不在乎的态度,问:&ldo;程董,有什么新情况。
&rdo;
&ldo;昨天负责我们公司万豪花园工程的陈老板,被他们刑拘了。
&rdo;
接着我把白天掌握的情况简单向他介绍了一遍。
正说着,林飞鹏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来电号码说:&ldo;程董,你等等,有消息来了。
&rdo;
电话很快接完。
林飞鹏呆了一会,无奈地对我说:&ldo;刚才是那位提拔过庄卫东,与我交情很好的朋友来的电话,他说与庄卫东联系上了,叫我不要再打听这个案子。
上面有话,谁打听就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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